比方说,对于毕达哥拉斯来说,一不仅是一,它还是源头;
二不仅仅是二,它还意味着不定。二相当于意见,因为二能朝两个方向移动,二减一就是一,二加一就是三,所以二也被称为不定的二,这跟意见很像,意见也从来都是左右摇摆,没有定见的;
三是全体。因为开端、中间和终结就构成了“全体”。这个其实不难理解,对于两件事情或者两个人,我们一般只是说“二者”,不能谈“全体”;只有“三”是第一个可以适合于“全体”的数;
四是仅次于一的重要物。它指的是正义,它是2的平方,是第一个平方数,或者更确切地说,第一个偶数的自乘,而正义意味着一种相互性,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所谓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关于正义的各种表述其实都蕴含着对等性和相互性;
五,第一个奇数三和第一个偶数二相加,结合代表着“婚姻”。
你是不是觉得毕达哥拉斯的很多说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这就对了,这是因为我们的日常思维还残留着很多古代思维的遗迹,因为我们的自然思维还在顽固地抵抗现代科学思维对我们的强势殖民。
说到这里,我想给大家介绍伽利略的一个观点,他曾经区分自然思维与科学思维:认为自然思维乃是站在物我相关立场所做的陈述,而科学思维则是站在物物相关的立场上所做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