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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行政机关、企业去看一看的话,都会看到很多都会准备一个专门的“荣誉室”,里面罗列着众多的奖牌、奖状之类。也有的腾出几间房子,甚至特意做一个大厅,专门做这样的展示。不少展示,还充分利用了光电激光等的现代科技,用很炫的方式来做充分、生动的展示,致力于吸引注意力,抓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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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些东西,有主管部门发的,也有行业协会发的,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发的。比如,如果是一个企业,你就可能会有一个“重质量守信誉”的牌子,是技术监督部门还是工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誉”是工商部门发的。如果你是政协委员,就可能有提案优秀奖,优秀政协委员。我还得过一个市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奖。凡是与你或者你的所在单位、你所在的行业有关的单位、机关、协会等等,都可能给你评奖、发奖。然后,发一个奖牌、奖状、徽章给你,让你放在你的显眼之处,让它成为你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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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奖,有的是对你的某种成果的评比,比如论文评比。有的是主管部门按比例从全部同类中筛选出来的。有些是特殊的一次性的,有的是一年或者几年一次的,比如优秀政协委员就是一届一评的。这些评比基本都是按照一定比例从被评人(或单位)中选拔出来的。有的是不管基数多大,一律都是一等奖几个,二等奖几个,三等奖几个。也有的是按照一个百分比评选出来,比如按照百分之几评选优秀或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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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评选,有的是组织人按照某种标准和程序筛选出来,也有的是分配的。有时你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可能分到你头上来一个奖项。当然,你还是与评选或者推荐单位关系相处的比较好的。况且你也应当是相对做得较好的,起码没有什么被投诉之类不好的事情发生。有时候,评奖也会被当成一种普惠的福利,在相对不错的各个单位或个人之间慢慢轮流。其实好好的考究一番,被评上的多少都是与评奖的单位或者推荐单位关系不错的。否则是很难成为什么先进获奖的。
这种自上而下的评选,确实也筛选出一部分有代表性的人或组织获奖,但也确实会漏掉一部分比被评上的更优秀的,也有的本身有些问题也被评上了优秀或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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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也是有级别的。比如现在各个单位都卯足了劲要去“争创”的“文明单位”,就有县级、市级,是不是有省级、国家级我不知道。比如工会部门评选的“劳动模范”,妇女联合会评选的“三八红旗手”,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律师协会评选的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也是与各级的律协是相对应的:市级、省级、国家级都有。也有地区性的评奖,比如有个华东律师论坛,它要求参加论坛的人或组织提交论文,从中评出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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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评奖是多多少少可能有些物质奖励的。比如某年某市政协评选优秀政协委员,除了发一个证书之外,还发了一个用白银做的政协会徽。有的评奖要发一些奖金,当然也不多。“八项规定”之后,所有的物质奖励基本都没了。最多一个奖励证书或者一个两杯。最进因为八项规定的原因吧,别的福利没有了,一般去下级视察检查之类,也没有敢送土特产的了,所以好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都盯上了“文明单位”的评选。据说一旦评选上,那这个单位的所有人科级可以在工资之外额外多发1.5万元,高级别的可以更多,并且是每年。所以近期听说有的单位领导直接把申报评选这个认定,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估计,又有很多公关工作要做,负责评选的单位的每一个人都会被盯得紧紧的,都会被以各种关系宴请,尽管现在宴请也要躲躲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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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发奖的一般都是行政机关,协会也会评奖发奖。原来的时候很多行政机关喜欢搞一些奖项,让政府或者政府机关组织参加评比,也由此产生了一些严重的腐败问题。请客送礼之风不断,吃拿卡要之风不绝,扰民不说,也让进去评比的的人进退两难。你不去参加评选吧,别人都在参加。尤其是上级机关评选的,往往与很多的其他审批相关联。比如,如果一个地方政府有个什么国家级的荣誉,那么这个系统的政策或者拨款,或者其他看得到的利益就可以得到。但如果你没有这个部门的奖项,可能你去这个部门申请什么项目、资金之类,基本没什么希望。如此以来,只要上级有评奖,你就要积极去参加,并争取弄上。奖项资源是稀缺的,你想要,那好,找关系,获取内幕信息,请客送礼,千方百计地去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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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多少参与评奖的机会,也会挺着急的。会有人恨不能拿钱去买一个奖项来。毕竟那些名头,比如“全国第一”、“杰出奖”之类,也是颇能唬住不明就里的人的。于是就产生了很多专门评奖的各种机构,名头都是要多大有多大,要么冠以“全国”,要么冠以“某某行业”之类,发广告,通知你被评为“世界杰出华人”,“某某行业慈善企业”,“某某优秀奖”等。只要你寄钱去,就可以寄给你奖牌。也有的是,评奖不收费,奖牌和荣誉册是收费的,当然只是收费高一点而已。很多人为了这份“荣誉”,花钱就花钱吧,毕竟大家都是视荣誉如生命的人,这点钱算的了什么?
我就经常收到一些什么各种评选机构寄来的获奖通知,信封上注明“重要信函,务请转交本人”寄信人处写明“国家某某评选委员会”之类。估计要是保存下来的话,卖废纸也要卖不少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