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健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将那些埋头苦干、作风扎实的干部遴选出来,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同时将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干部拒之门外;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施展,让不谋事、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靠边站,树立这样能上能下的鲜明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鞭策与激励,也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法门。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建设作风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早在201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新修订的《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的宝贵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供了明确的抓手和遵循。
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必须要靠制度的刚性。此次《规定》最值得关注的看点之一,是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扩充为15条,这为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解决“干部能下”这一关键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党内法规依据。例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这是对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的明确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再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四条指出,“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这对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扎实为民谋福祉具有鞭策作用,倒逼党员干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骛于虚声,不驰于空想,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当前,世界正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锤炼一支堪当时代重任、敢于开拓进取的执政骨干队伍。鲜明亮出用人标尺,涵养良好用人生态,浚其源、固其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必将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开创新局面、创造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