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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读书,是我这几年养成的习惯。倒不是为了附庸风雅,纯粹为了安眠。朋友叫我去开中药来调理,我倔强不肯去。一是去医院麻烦,挂号、等待、看病、等待,这里面耗时最多的就是等待。二是运动,累了就自然好睡了。她们总以为老师这个职业是天底下最闲的职业。最后,我否了她们的建议,从学生那里找到了灵感,就是看书。没回上课,无论我把课上得多么精彩,都会那么一两个在睡觉。所以,安眠最好的方式就是读书,或者听书。
这个习惯到现在已经持续了一年,这一年还真的好睡了很多。不过今晚有点意外,二娃子自己撅着小屁股趴在枕头上,甩甩小屁股睡着了。光看他熟睡的笑脸,睡意都抛之脑后,外婆沉浸在那张稚嫩的脸上。
突然想起他刚出生时的情况。得知他是男孩,心里有些失落。当然并不是因为他性别,而是因为性别带来的一系列连锁效应。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车子、房子、彩礼……生他时住的是单人间,倒是省了很多不必要的呱噪。可是随着他的长大,我带着他出门总有种恐惧。很多人一看就问是男孩吧,我说是的,他们又会说,这下有得苦喽。我无奈地说,是啊,老大也是儿子。他们哑然一秒,随即换上同情的表情,说,么么,老腰都要苦脱掉呢……
我没有心情听他们喋喋不休,他们是盼着我过得不好还是真的同情我,我不想去深究,人性本来就是个很大的概念。可是,怀里的他是无辜的。我排斥那些话,是不想停贷他们提醒我,我身负的责任,是害怕我一意孤行带他来到这个世界,我没有好的生活条件提供给他。
还在,他很争气。从出生到一岁多,都是别人口中的天使宝宝。饿了、困了闹一闹,连不舒服了只要背着、哄着就很安静。自己玩到开心时,会张嘴笑哈哈,用笑声来引起我的注意。这个时候,我才懂得,生下他就是万幸,他是个男孩,不是个废物。可能喜欢抬杠的朋友会说,小时候谁不是人见人爱的,长大能把肺气炸。长大的事情,以后再说。若是都这么算计,那么新生命就不值得期待了。
时间回到结婚前,我穿着地摊货,走在喧闹的大街上。路边的大月季见了,拼命摇曳那沉甸甸的花朵。我伸手一模,它在阳光下居然发了光。闺蜜给我拍了一张照,现在还在我的电脑里。她说,真羡慕你,这么漂亮,花额偶失色了。我安慰她说,不是我漂亮,是这个年纪漂亮。
话音刚落,听到一声熟悉的叫唤:“妈妈!”转头看去,是我的大儿子。他手捧着一束月季,每一朵都有成年人的手巴掌那么大。花后面的男孩小得露出了小虎牙,我竟看失了神。直到孩子有一次叫唤“妈妈”我才伸手去摸他的小脸。我说,这花上有刺儿,你怎么摘这么多。他说,妈妈喜欢啊,我是这样摘的,不会扎到手。他腾出一只手给我比划,食指和大拇指的指甲掐在一起,向上一转,可爱的样子令我忍俊不禁。
捧着手里沉甸甸的花,我忍不住凑上前闻了闻。花蕊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小人儿,我欣喜地扒开花瓣,小儿子笑嘻嘻地晃悠着小脑袋冲我咯咯笑。我慌忙扔掉花,抱起那个白嫩的小面团儿。逗他,抹他,捏他,他依然笑脸盈盈。这时大儿子又开心地凑上来,嘴里喊着:“我可爱的小弟弟。”
阳光轻柔地从我全身流过,我怀里的小人儿又睡着了。身边的大儿子在草地上尽情奔跑,裹着风一路生花。
“啊哒哒。”奶香味的声音把我唤醒。胸口一沉,小儿子伸过一张放大的笑脸来,若不是我躲避及时,他的口水差点流到我嘴里。我伸出手臂搂住他,他扭动身体,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该起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