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谓尽善也。”
孔子评论《韶》乐说:“声音美极了,内容也好极了。”评论《武》乐说:“声音美极了,内容却不够好。”
孔子评论音乐。《韶》,是舜的乐。《武》,是周武王的乐。孔子说,舜的音乐尽善尽美,周武王的乐,尽美,但是不能尽善。“美”,是声容之盛,那音乐、舞蹈,都太美了;“善”,是价值观,于声容之美,再到那人性至善的去处。歌功颂德。尽美是指歌,是艺术形式;尽善是指德,是思想价值。
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时“三月不知肉味”(《迷而》)如此沉醉,认为它尽善尽美了。具体为什么舜的音乐尽善尽美,周武王也是一代圣君,他却只能尽美,未能尽善呢?张居正注解说,舜的舞乐叫《大韶》,舜是生知安行的圣人,雍容揖逊而有天下,他心和气和,而天地也以和应之,他的舞乐,“格神人,舞鸟兽”,平和安详,其妙不可形容。周武王之乐呢,叫《大武》,他虽然也是反身修德的圣人,救人民于水火,但他是征伐杀戮而得天下,其舞乐之中,未免有赴汤蹈火,杀伐之气,敌人也是人,人杀人,歌颂起来,怎么也不能说是尽善。
孔子认为《韶》乐和《武》乐就其艺术表演形式而言,确乎都是美的,但是舜的代表性乐舞《韶》乐的内容,更符合其理想社会结构;而《武》乐,是以武王伐纣灭商,据武力得天下,“夹振之而驷伐,盛振威於中国”为表演内容的,这显然与孔子意识中,王者以其贤德,经禅而让得天下的社会政治理想有差距。
孔子这一论,让我们看到他的仁爱思想。孔子讲的善,是指乐舞的内容,善的评价,具政治、道德双重标准达到的标准,美指的是乐舞的形式,美的评价,具艺术形式标准的意义。
所以,孔子肯定了形式美的审美价值,但是他仍然认为善应该是根本的,是评价音乐艺术作品时最基本的审美评价标准。可见,孔子评论文艺作品是以政治标准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
撇开对艺术的评论而运用于生活于事业中,尽善尽美的标准是对于完美的追求,表现出严肃认真而执着的生活与工作态度。说起来,依然是一种古典主义的精神,在今天行色匆匆的现代人身上似乎不多见了。
今天学习了孔子论舜和周武王的音乐,追求尽善尽美。且继续学习,今天就学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