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书的封面是一弯淡黄的月亮,很吸引人,就像冥冥之中的指路灯,引领着干枯的灵魂去寻找生命之源。
每次翻开一本新书都很忐忑不安,如走上一段奇异的行程,等待着的是完全未知的风景和故事。看完后,是惆怅和落寞,因为书中的人物或好或坏都有了归属,而自身却沉溺进去,无法自拔。一次次遇见,好似早已经注定。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看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不讨人喜欢,无情无义,完全脱离在世俗之外。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异类”都是遭大众排斥的。虽然不喜欢查尔斯的性格,但是毫无疑问,他带读者走入了一个高级的纯精神世界,让人离开舒适的生活,去挖掘自己对美的领悟,去体验自然,感受海风的温柔,椰子树的浓郁,以及土著人的原始和野蛮。
所有这些交融在一起,远离文明和喧嚣。灵魂才不会被肉体所困住,才会发现真正的美。
无法看到和想象查尔斯眼中的世界,他是艺术家,一个与众不同的画家,他所看到的是超越了物质的存在。但是可以通过毛姆的文字去琢磨,文学评论家说毛姆极像王尔德,所以他描绘的场景很烂漫,无论是高高在上,礼仪等级森严的伦敦,还是灯红酒绿,萎靡放荡的巴黎街头,以及那个远离尘世的小岛,查尔斯梦中的归属之地,都活灵活现的一一展现在眼前。
与现代主义文学不同的是,毛姆人生经历丰富,没有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铺垫他的小说。而是从平凡而又杂碎的生活细节入手,不像《尤利西斯》一样晦涩难懂,无从下手;也不像《狂人日记》一样单刀直入,一针见血。而是给读者喘气的机会,由浅入深,娓娓道来。在风平浪静中震撼于哲学的力量,有几段文字连着读了好几遍,仿佛是撞在胸口的雨滴,沉重而惊喜。
书中对于爱情和女性的见解,也很独到,但是否定女性拥有灵魂,认为女性是附属品的观点,在下是不敢苟同的。因为没有办法抛开性别去理解这些看法。
但是对于爱情的认知和见解,却使人颤抖。爱情是一种病,充满着捆绑精神的欲望。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爱情是肉体上的欲望,而大多数女人却认为是精神上的。男人和一个女人产生了爱情之后,并不会把爱情看作人生的全部,满足肉体欲望后,他们就很少想起爱情,而是主动的去追求其他东西。
而女人则是时时刻刻都想着爱情,希望通过爱情把对方变得和自己一样,从而找到安全感。所以女人需要一个舒适的家,会做美味可口的食物,把家打理的有条不紊,照顾好孩子和老人,企图用这个家,同化一个男人。而从事实上来看,大多数女人表面上都达到了目地,但实际上恐怕不是这样。
所以毛姆说:“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啊?”“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和书中不同的是,我认为女人一样有去追求美和完善自我的能力。只是世俗给了女人更多的枷锁,人性中的柔和和胆怯大部分分给了女人。由此可见,要是一个女人也像查尔斯一样抛弃家庭和孩子,去流浪街头,忍饥挨饿,一心只追逐自己的艺术之路,扔掉所有杂念去画画有多难。且不说当时的社会背景,世俗观念。就是放在当下也是少之又少。
以上都是一些读后感悟,最重要的是,这书像一位久违的旧友,坐在花树下,赏月喝茶。谈起最初的故事,突然发现麻木的精神找到了甘露。于死灰中又复燃起来,原来抬头看到的月亮,才是心中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