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底线”,对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以“三个强化”为抓手,扎实推动《规定》落地见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动能。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廉洁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处于政策执行的最前沿,面临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利益诱惑,必须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各级党组织要把《规定》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强化宗旨意识。此外,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创新廉洁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廉洁文化墙、家风家训展示、地方戏巡演等形式,让廉洁理念融入日常。
二、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结合《规定》要求,细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干部在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权责边界,防止权力滥用。此外,可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干部绩效考核,与报酬待遇、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形成激励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
三、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构建“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的全方位监督体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此外,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鼓励村民通过微信小程序、村级微信群等反映问题,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贯彻落实《规定》,事关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稳固。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在思想教育、制度执行、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才能让廉洁履职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鲜明底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保障;要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落实,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让清风正气充盈广袤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