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阶段一直有个问题,萦绕在我心头,但我迟迟做不下决定。
说起来也简单,就是关于工作去留的问题。若留下,薪水与我而言,实在是无法满足我2018年的诸多计划;若离开,对同事,对成长的机会有良多不舍。
事情三言两语便可说清,但其中的千头万绪无论如何三言两语也道不尽。
我一向称眼下的这份工作,为我第一份真正的工作,也说明,之前也曾有过对我而言不是真正的工作。
眼下的这份工作,我是喜爱的。
我喜爱文字,喜爱将脑海中的故事绘成篇章,喜爱将心中的言语诉于笔下,喜爱自己的成果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出现在眼前……
还记得那是我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杂志扉页的名单上,刚打开人员目录那一页,我瞬间捕捉到了自己的名字,也许是为了增加仪式感,我从最上面的第一个字开始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而当翻到自己所写文章的那页时,感情就更加激动了,小时候十分艳羡课本里的作者,觉得能写出文章并出版一定是一件特别特别值得骄傲的事,当看到冠以自己名字的文章时,才真切感受到那种油然而生的骄傲(我说的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出版物上,事实上,次数多了也就无感了),文章我写过、改过、勘误过,当其出版后回到我手中之时,我至少已看过六七编了,毫不夸张的说,我甚至可以再原封不动的写下一遍,但我还是忍不住一遍又一遍的翻阅……对文字,对文章,对自己文章里的文字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我还喜爱我周围的同事,我们曾手拉手,在夜半无人的上海街头放声高歌;我们曾屡屡相约,在新开的火锅店、与公司附近的biangbiang面。
常听人说,同事就是同事,不要妄想处成朋友,对此,我不置可否,但是我与同事间确是很快乐的,那是我们四个女生一起到上海出差,在工作悉数完结,第二天便可乘车返京的前夜,我们几人一起坐了很远的车,只为吃到正宗的沪菜,沪菜吃到了,也惊掉了饭店里一众上海人的下巴,也许他们没见过四个女生点了四个硬菜,两个热菜,两个凉菜,一个汤,并且全都光盘了;也许他们没有见过女生讲话声音那么大,而且时不时地带出脏字;也许他们见惯了食不言的小女生,鲜少见过像我们这般风卷残云般的吃相……意犹未尽的吃完,我们几人便摸着滚圆的肚皮勾肩搭背的往住宿的方向压马路,从中国的民歌,到外国的嘻哈;从上个世纪的流行曲,到年龄不设限的洗脑歌;从动漫主题曲,到豪门内斗歌,凡是能记住词的,通通从我们嘴巴里走马观了个花,我还记得那个被我们惊得撞上大石头的自行车男孩……
瞧,虽已过去一年,但诸多情景依然历历在目。
我想留住这样的快乐。
但,既然思考了是去是留,便是留不住了吧。
写到这里,也已有了答案。
我是妍兮,一个有着超多梦想并坚信都能实现的热血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