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广义上讲,谬误是在推理论证过程中的任何错误。
学习谬误有两个原因。一是帮助你在自己的思考中避免这些谬误,并且当它们用于与你争辩时你能够把它们识别出来;二是理解为什么这些论证存在谬误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一个好的推理的本质。就像医生通过学习疾病来增加他们对于健康的理解一样,我们通过看到错误论证错在哪里而清楚什么是好的论证。
推理论证的基本特点是客观性,即思考符合事实,并且有逻辑地解释它们。而主观主义谬误正好是与客观性相反的,它是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常犯的谬误,而这些谬误通常是如下四个方面造成的。
一、诉诸于信念和意愿
它发生在当我们支持某个观点或者某件事是正确的时候仅仅是因为我们相信或者想要它是正确的。
在这一类型的谬误中,我们有一种信念或者一种愿望是仅有的事实,而这样的事实一直被用作证明一个观点正确的证据。然而,经过我们大脑的想法或者感觉并不一定与事实相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逻辑的方法去发现观点是否真实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论据的客观性处于论证首要位置的原因。
当然,如果某人在做论述的时候使用“我认为”或者“我觉得”并不一定就完全主观,这是表达一种观点常用的方式,说不定接下来做论述的人会给出一个完美的客观性论证。
而且,关于我们的想法或者感觉的论述也不一定就是主观主义。比如,我想说出我现在的情绪是怨恨还是合理的生气。我的思想过程可能是主观也可能是客观的,即,如果我能够拿出证据,则表明它是客观的;如果我认为这是合理的生气仅仅是因为我不能忍受认为自己有怨恨,则表明它是主观的。换句话说,主观主义并不是一个陈述或者结论是关于什么的问题,而是被用于支持一个结论的这类证据的问题。
主观主义谬误在实际生活中是以很细微和隐藏的形式出现的,你不可能听说某人会承认自己犯了这样的错误。
比如,“我明天再来思考这个问题。”说这句话的人通常是抱着明天这个问题就不存在的想法。实际上,这个明天永远不会到来。主观主义不仅是在主观层面采纳一个结论的方式,通常更是逃避结论的方式。有些人更是完善了去忽略他们不想看到的东西的技能,而且我们绝大多数人偶尔会纵容这种习惯。“我不愿意接受某事,因此这件事不是真的。”这是典型的主观主义谬误。
再比如,“我被教育相信这是正确的”或者“这可能对你来说是正确的,但对我来说可不是。”这些都是表达了主观观点,而忽略了是怎样的逻辑和证据来得出这样的观点的。这些都是主观主义的表现。
二、诉诸于大多数人
在这种谬误中,大多数人的观点成为了一个观点正确的证据,证明观点正确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就像曾经在不同的时期,大多数人相信地球是平的,洗澡是不卫生的,某些女人应该像女巫那样被埋葬。
一种是来自于传统的论证。一个原则或者一个政策是传统的仅仅是说它被我们的前辈所广泛接受,但是他们所接受它的这仅有的事实并不代表这是正确的。
另一种是对未来的论证。一些原则或者政策是对未来的预测仅仅是说它被很多人或者国家所接受了,但是这仍然是一种诉诸于大众的方式。
这两种谬论唯一的区别在于它们诉诸于不同的大多数。
当然,这种谬误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忽略多数人的意见。客观性要求要有考虑其他人观点的意愿。如果大多数人已经接受了一个原则或政策,可能是很好的事情,因为原则是正确的,政策是好的。可能性当然是值得研究的。然而,当我们研究可能性的时候,我们应该寻找客观证据,仅仅是受欢迎并不算数。
三、诉诸于情感
这种谬误试图去劝说某人通过借助情绪而不是证据来得出结论。犯这种谬误的人希望他的听众接受一种理念,这种理念是基于他给他们灌输的一种情感,比如:愤怒,敌意,害怕,可怜,内疚,等等。实际上,他希望他们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
诉诸于情感大多时候并不是直接的。
它可能采取修辞的语言形式,这种语言里面装载着感情暗示,就像在宣传活动以及其他煽动性的政治演讲中那样。
这种谬误也会采用视觉形象的形式,这种形式有强烈的情绪影响。你不仅能在广告中而且在新闻和纪录片中都能找到这样的使用视觉形象来影响观众的谬误的例子。
当然,诉诸情感不代表一定是错误的。如果这里面有逻辑论证支持结论,这样的方式仍然是合理的,你的观众会用和他们的理性一样的情感去支持。
关键是我们怎么才能判断使用的情感的意图呢?有一种办法就是把带情感的语言翻译成为中立的语言,如果翻译过后的语言中前提和结论之间有很大的缺口,我们完全由理由怀疑这样的带情感的语言是为了非理性地煽动观众。
四、诉诸于力量
这种谬误是基于威胁而试图让某人接受某种观点。
它可能涉及直接强制,它甚至不需要使用真正直接的身体力量或者暴力。
通常非身体的威胁比身体威胁更普遍。当父母威胁孩子会取消他们对他的支持,除非孩子听他们的安排;当老师威胁提反对意见的学生降级的时候;当某人为了说服自己的朋友,威胁着减少对朋友的爱意的时候,他们都是在犯诉诸于力量的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