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章(治国)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1. 和大怨:调和巨大的怨恨。
2. 报怨以德:用德来报答怨恨。
3. 左契:债权人所执的券契(合同)。
4. 责:求,讨债。
5. 司契:主管券契。
6. 司彻:主管税收。
7. 无亲:没有私亲。
8. 与:给与,帮助。
【译文】
调和巨大的怨恨,必定有余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怎么可以说是做了好事呢?
因此,圣人拿着债权合同,而不向负债人讨债。有德的人就主管合同,无德的人就主管税收。
自然的规律是没有私亲的,经常帮助善良的人。
老子认为,“和大怨”,“报怨以德”,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在于统治者爱民助民,而不扰民,不害民,不横征暴敛,不残酷压迫,从来不与百姓结怨。统治者对百姓无亲无疏、无利无害、无贵无贱,不重不害,就没有什么怨恨需要调和解决的。所以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强调的还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