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儿子9点半才回家。下晚自习后,他骑自行车,8点半出校门,正常9点之前就能到家。
一进门,我对他表示关心,凑上去问:咋这么晚才回来呀?他气呼呼的说:没拿钥匙,在小区门口坐了半天。我第一反应是又可气又可笑。觉得你这么大人了,不操心拿钥匙,把自己锁在大门外头,为什么不叫保安?为什么不带电话?还要生气、发脾气。是活该,自作自受。脱口而出的是:你怎么不拿钥匙呢?儿子没理我,自顾自去换拖鞋。
话一出口就后悔,我这话说了跟没说有啥区别?口口声声念叨儿子不跟我说话,可是他张口说了,我能接住吗?
学习说服力,知道了要以观念为标准对说服对像进行划分。遇人遇事,如果不能首先说服自己,等于底色没变;如果不能时时觉察自己的起心动念,以拣择心和评判心,而不是以平等心和同理心待人,就根本谈不上所谓的“说服”。
训练使人成为大师——此时想起包老师说的这句话,深以为然。自以为跟阿布老师学了点理论,记了些义理,就具备“说服力”了。哪里知道,生活中处处都有照妖镜。再好的理论,再透彻的义理,不用心感悟,不用行动实践,遇事这么一照,立马现原形。
观念要变,用心体验。借假修真,借事练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