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一位38岁未婚男子,父母、祖父母均已去世,也没有子女、兄弟姐妹。该男子去世后,留下一套总价值115万的商品房。2022年4月2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消息一出,引起巨大反响,有网友问:不是还有舅舅在吗?为什么不给舅舅?如果留下的是债务,会归民政局吗?
各位看官稍安勿躁,且看王律师细细向您道来。
一个人死后,他的遗产怎么处理呢?
首先,怎么处理遗产,我们应当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因为这些遗产是他生前辛辛苦苦打拼得来的。当事人可以留下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处分,除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外,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他可以把遗产赠给隔壁老王,也可以把遗产赠给每天和他一起跳广场舞的老奶奶,甚至是楼下保安都可以。
如果当事人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就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规定了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第一个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上述两个顺序的继承人都没有或者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话,怎么办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北京这位38岁的男子,没有留下遗嘱。且未婚(无配偶、外祖父母)、父母去世、无子女、无兄弟姐妹,也就不存在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故法院判决认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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