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看了部电影,王家卫导的《重庆森林》,挺老的片子。
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是金城武演的何志武在夜宵店的门前用座机给别人打电话,别人问他去不去跑步,他说,“跑步这么私人的事情,怎么能随便给别人看呢!”
在他心里,跑步就该失恋的时候跑,就该夜里跑,就该冒着大雨跑地气喘吁吁,就该用汗代替眼泪,然后努力把汗液蒸发。
学校里要求大一大二每学期必须跑步三十次两公里,想起大一的这个时候,也是刚刚进入夏天,我和天天接了单子帮人代跑。一晚上少一点跑六公里,多的话要跑十几公里,那时没觉得多累,刚开始前几公里还喘着粗气,到了后来却越跑越兴奋。跑的满头大汗,最后停下来已是深夜,九、十点钟,操场不知不觉中早已熄了灯。
然后俩个人挎着包身斜影歪的往宿舍走,途中路过一间小小的超市,便纷纷买了冰凉的挂着白霜的雪碧,站在一旁的道路中间吨吨吨的对着狂灌。
很多细节早就记不清楚,记忆里只剩下那幕俩个少年伴着小店微亮的白色灯光站在被柳树和槐树包围的宽阔而又寂静的马路上,一手随意抹着脖子和脸上的汗,另一只手拿着汽水不时向嘴里灌一大口,偶尔讲几个黄段子出来,两个人哈哈大笑,猥琐的笑声充斥了这一片宿舍楼和马路。
我不爱运动,可一跑起来,又总是快乐的。
刚考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在家里帮我收拾行李,我忙着回同学的消息,一直在她旁边坐着,没怎么说话。
“儿子,”我妈忽然从衣服堆里抬起头来,把忙着打字的我吓了一跳。
她没理我的反应自顾自地说着,“你上了大学多运动,你眼睛不好近视度数太高又不能做太剧烈的运动,慢跑最适合你,没事就去操场跑跑步啥的……”
我还在玩手机,敷衍了几句,“嗯,好。”
却真的没想到后来只要有不开心我就去跑一跑。
奔跑其实是一种很优雅的姿态,把身体完完全全的伸展开,尽情挥舞着手臂,把头抬高——我喜欢仰着头跑步,白天的时候就看天上的缱绻的云彩和蔚蓝的天空,到了晚上就看飘忽不定的小云团。走神一小会,就会发现自己早就跑出去好远。
去年暑假放假回家,励志要锻炼身体。当然这种情况下因为懒的本性,我爸办了健身房的卡拉着我去健身我是死活也不去的,小区旁边有游个泳池要我去游泳我也是死活不想换泳装下水的。
于是跑步又成了我唯一的一项健身项目,当然出于懒最开始我也是不想去跑步的,我定下锻炼身体的目标只局限于每天在卧室里做几个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就拉倒完事。开始跑步当然是因为买了一双打折的看起来狂拽酷炫的跑鞋。
就像上面说的那样,跑步这件事,一开始就停不下来。每天深夜里我都抽风一样出去跑步,跑过灯火通明的大街,也跑过幽深安静的小巷,每天6、7公里,倒是有了发朋友圈的材料资源。
又想起很久很久之前,看的《阿甘正传》。那个弱智却痴情的男人在珍妮离开他之后开始了人生忠最长的一次马拉松。他从春跑到冬,又从夏跑到了另一个夏,他用两年多跑完了北美。
我只是喜欢在跑步的时候发呆,跑着跑着好像又能忘掉所有不开心的事情,眼里只有前面的路,还可以在一次大汗淋漓后回去痛痛快快地洗个热水澡。
学校每个学期都要测一次一千,当然不喜欢测,每次跑完脚都抽筋半天肚子还会痛,辛辛苦苦累成狗还不一定能及格,跑步不是要让人享受的?你跑那么快以后去当警察抓小偷吗?
所以警察先不敢说,小偷肯定在上学的时候次次一千米第一,脚还不会抽筋那种。
其实跑并不只是一种运动,一种健康生活的方式,它在每个人的生命里,更应该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生活态度。
你想,跑着很累却很放松,没有多么刺激与危险,但有着让人大汗淋漓和不断抬头向前看的能力,这或许是生活才真正所需要的。
《阿甘正传》里说,“要往前走,就得先忘掉过去。我想,这就是跑的用意。”
人生已经太多不一样了,就别去追求那么多相似的艰辛与苦难,该跑的,该不停抬头向前跑的,终会努力跑向前的,不是吗?
我跑是一种态度,日子过得开不开心,生活进行得如不如意,都要吼一声我跑,是冲上前还是溜回安全的地方,决定权,都在你。
B:马雨阳/鹿先森乐队/房东的猫/晓月老板/邵夷贝《我们向往着哪里》
2018.4.28/5.2
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