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七)

      “学科”是旨在实现学校教育的目的,从科学、艺术、技术的人类文化遗产中选择儿童应当学习的内容,再从教学论的角度加以区分并系统地组织起来的课程的主要构成要素。“学科”与“科学”存在着辩证的逻辑关系: “学科”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科学”的结构;“学科”的课题不同于“科学”的课题,“学科”的内容也不等于“科学”的内容。

      学科课程的特质在于: 第一,它反映现代文化的下位文化,反映人类智慧活动的整体。第二,在学科中有其固有的知识、技能、认识、表达、探究方法和价值观。第三,学科的内容与方法得以出色的组织,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发挥作用,实现目标。

      一般学校课程都是以“学科课程”为中心分化成各门学科为基本特征的,这种课程的弊端是“经验片断化”与“知识割裂化”,“课程统整”势所必然。所谓统整,是分割与分解的反面,是使事物处于一体化的完整状态。事实上,无论相关课程、核心课程还是经验课程,一直都未实现课程的真正统合,课程的真正统合唯有彻底通过“相关统合”与“经验统合”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

      “学科统整”不仅是一种课程的设计方式,也涉及知识论与课程观的差异。在“学科统整”的学习中,学习的课题大体是由教师设定的,在该课题下学生自己去发现探讨的课题,并以个人或小组的形式展开探究。这种探究学习的特点: 第一,在于问题的质;第二,在于探究的过程;第三,在于需要持续地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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