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努力推动各项好事实事的落实,以期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然而,如何评判一项举措是否真正符合“好事实事”的标准?这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笔者认为,评判好事实事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聚焦群众心声,是否解决群众的切身需求。
到底怎样的事才能算是“好事实事”呢?是单纯的拨款给物质,还是一味追求建设在当地搞各种大项目?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明确好事实事的本质是什么。好事实事,重点在于“好”和“实”。何为“好事”、“实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说过,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这句话深刻反映了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能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政策和措施就是好事,推出落地的政策措施谋划切实、落地扎实、能让群众深感踏实的就是“实事”。因此,评判一项举措是否为好事实事,并不是看他的工程有多大,而是看它是否真正反映了群众的心声,是否切实解决了他们的问题。
那么,如何确保好事实事能够聚焦群众心声呢?关键在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和期盼。“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这需要我们基层工作者离开办公椅坐到榕树头,走出办公室踏入田野间,放下空洞的文件报告,拿起记录群众心声的纸笔,深入群众中间,倾听他们的声音,感受他们的困苦,记录他们的难题和期望。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拓展收集民情民意的渠道,例如召开村民大会,定期开展群众见面日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开通网络中直播收集群众意见等等。只有真正了解群众心声,才能确保我们的政策和措施能够真正贴近群众,满足他们的需求。
确保好事实事能够聚焦群众心声,需要真抓实干、务求落实。这需要我们的基层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事办理过程中,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能真正惠及群众。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实事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确保好事实事能够聚焦群众心声,需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让群众能够参与到好事实事的评判中来。群众是好事实事的最终受益者,他们的声音和意见对于评判好事实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需要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让群众能够随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和措施,确保它们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
“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因此,基层工作者们在开展工作时必须聚焦群众心声,以群众需求为工作的起点,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落脚点,为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