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标志是制度型开放。需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国内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具体举措包括:
规则对接与改革: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修法、政策调整和标准修订。健全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探索扩大商标保护范围,优化版权保护机制。
国际协定参与: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投资便利化协定等。
标准与治理:推动重点产品能效、水效、碳足迹等规则标准国际互认,探索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劳动保护机制,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原则。
二、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与优化区域布局
坚持“以我为主”,有节奏、有范围、有层次地主动进行开放,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
有序扩大开放领域:以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稳妥实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
深化平台战略: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实施全岛封关运作;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开展更大力度制度型开放试验。
优化区域格局: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及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三、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推动贸易投资从“规模扩张”转向“质效并重”,塑造国际贸易和双向投资合作新优势:
推动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合理调整进口关税,扩大国内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及优质农产品进口。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完善对外投资体制:坚持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相结合,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将其作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路径:
深化经贸与规则合作:建立更多贸易畅通、投资合作、电子商务等机制,推动同更多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加强规则标准“软联通”,建立更加兼容、互认的标准体系。
推进立体互联互通: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高质量建设经贸合作区等境外合作园区。
拓展新兴领域合作: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金融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
五、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
筑牢贸易安全屏障:强化贸易风险防控和摩擦应对,丰富贸易调整援助、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完善出口管制体系。
提升监管能力:着力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在扩大开放中增强综合实力、动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