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多么宏伟的事业,它们有这样的理想和抱负,它是压不垮打不倒的一批英雄,一批英雄还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是一批英雄,这样一批人,真正能够成气候,引导着整个的西欧,整个的西方世界,从18世纪进入到了19世纪,乃至于形成了今天21世纪的整个世界格局。
所以,它们有这样的气魄,有这样的胆量,同时也感谢它们的乐观主义的态度。虽然法国的思想家们面临着两重困难,为什么它们没有被两重困难所压倒?
不但没有被压倒,竟然还乐观地看待这个世界,竟然还乐此不疲的推广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为什么?
它们为它们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受到满足和高兴,所以,它们会采用一种乐观的态度。
但事实上,我们要知道,历史的事实是怎么样的?
当它们宣传这一套理论观念的时候,整个的法国还基本上处于专制主义的统治之下,像伏尔泰他就两次进入巴底士监狱,而当时的路易十四,实际上是一个相当专制的政府,他使用贵族院来统治整个的国家,在国家的层面上,它的自由度远不及同时代的英国,这就是为什么孟德斯鸠背井离乡来到英国的原因。
这也就是卢梭,他其实是非常想离开法国,可是没有国家愿意接受他。所以,并不是当时已经取得了它们希望的成果,而是恰恰相反,它们其实面对的是一个相当严峻,甚至有些险恶的社会环境,它们的著作往往是被列为禁书,包括孟德斯鸠他的书出版以后,遇到了禁止,国王下令严禁出版这本《法的精神》。
同样的道理,伏尔泰的书,出版时甚至是匿名出版的,不敢用真名,乃至于伏尔泰这个名字就是个笔名,而不是他真正的名字,这是什么原因?
所以,伏尔泰就像鲁迅一样,并不是因为一些人认为的它们的事业取得的成功,而感到高兴和自豪。那为什么,在面对这样双重的困难和矛盾之中,却能够保持这样的乐观的态度?
这位学生触及到了核心的问题,它们一直是以为真理的传播者,来从事它们的研究和宣传的。的确,它们认为它们发现了人类一直进步的一种源泉,它们的确认为自己所构想的这种未来的社会,应该说是最完美的社会,也的确它们通过英国的老师们,从它们所得到的那些知识,乃至于所获得的那些经验,足以使得它们相信,人类社会只有按照这样的方式来建构,才是一个最完美的社会。
这的确是它们有这样的理想和抱负,但是,这只是涉及到这一点,最重要的话,并没有说出来,这句话就是,为什么它们没有在双重的矛盾跟冲突下,还能够保持乐观而没有表现低沉?
其原因在于它们没有意识到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这才是这个问题的所在,我们今天揭示这个矛盾,是站在今天的角度来说明这个矛盾的。所以,我们把今天这个问题的理解,强加到了它们的身上。当然,它们当时不会产生这样的困惑。
这是一种哲学的思考方式,这是一种认识历史的方式,我们经常讲,对于历史的把握,不能满足于我们对材料的一种阅读,不能满足于我们对于思想家们论说方式的一种了解。如果说,我只是知道哲学家怎么说了,我就可以说掌握了哲学史,那你离哲学史还差得太远。
如果一个人能够背诵一点哲学家所使用的那些话语,甚至是构造出或重塑出哲学家们所给出的那种推论,那我相信,你只是刚刚走到哲学史的门口,真正对哲学史的理解,是对哲学史上出现的哲学家们思想的一种重新构造过程。
当你上升到这个程度,你才真正的进入哲学史,你才能够打开这个大门,知道我在跟谁说话。你才知道,哲学史上的这些哲学家,它们究竟在干什么。你才知道它们写出来的这些书,它们到底在讨论什么问题?
它不是平白无故的写出一本书,让大家都去读。一本著作可以流传,它一定有流传的道理,今天中国的四大名著,外国人说你们中国的历史是如此贫乏,只有四本书留下来了吗?
怎么会只有四本书,我们的书是浩如烟海,上下五千年怎么会只有四本书,当然这四本书被流传下来被称为巨著,被人们反复的传诵,那就是因为这些书里面,它不经意的描述了当时的那个时代所发生的一些历史,甚至是说所描述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它更重要的是给我们传达的那种观念,而这种观念是需要我们后来人,不断的需要解释的。
所以,今天再重新解读《红楼梦》也好,重新解读《西游记》也罢,虽然西游记的现在的新的西游记版本,太穿越了。虽然,我们看到了新版的红楼梦,总觉得不如老版的红楼梦亲切。
但是,你不能否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眼中的历史,同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眼中的名著。就像我们今天解读论语一样,为什么一定只能有一个版本的论语,而没有多个版本的论语,为什么于丹的论语版本,比别的论语版本要好,或者要比它们的要差,其实,都是个人对历史名著的一个理解。
但是,正是因为它有着不断的,或者巨大的解释空间,这样的著作才得以存留下来,如果一部著作,它描述的历史或描述的那种思想状态,已经不需要再讨论了,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它那里结束了,或者说,你任何附加的讨论,只能有损于它的那本著作的本身,而无助于我们对它的理解。如果这样的书出来,我相信这样的书,绝不会流芳百世。
因为它不具有任何开放的可能性了。所以,我们今天读的能够成为历史名著的书,都是具有的解释的开放性的。
我们刚才讲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这本书,以本书以及包括其它法国哲学家所给我们提过的一些观念,它们非常的乐观,它们认为它们是在宣传真理,认为它们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Nature,Law。
所以,我们读到的几乎所哲学家的著作,都是以一种大义凛然的方式,都是一种胜利者的方式来宣告它们认为世界应当是什么样子。
“应当”的概念,就构成了后来整个法国的,对社会理论的乌托邦的构想。
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康德哲学在伦理学当中,为什么重要讨论“应当”这个概念。康德伦理学,是一种规范的伦理学,而作为规范的伦理学的规范的根源,就在于它不仅仅告诉人们你应当做,还要告诉你,我给你规定应当做什么的背后的根据是什么。就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应该做?
你不能简单地说,你应当这样做,不应当那样做,而要告诉你,我为什么要跟你说,“应当怎么做”它背后的根据是什么,就是康德给我们指出来的。
但是,在法国思想家里,还没有做到这一点,它们仅仅告诉我们,我们应当做什么。所以,无论它解释的关于“天赋人权”的观念,以及关于国家的制度建立的观念,其实都是所谓“应当”的观念。
所以,孟德斯鸠说,“法律制度不仅与国家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而且与各个国家的气候、土壤、面积大小等自然条件有关,与各国人民的生活方式也有关系。所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构成了‘法的精神’,只有符合这一精神的社会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
如果大家仔细琢磨一下,孟德斯鸠给我们所构造的法的精神。我们可以用一句来简单的概括来说就是,只有适合一个国家的气候、土壤、面积大小,以及这个国家的生活方式的社会制度,才是最符合法的精神的社会制度,也才是对这个国家来说,最好的社会制度。
因而,不同国家,因其气候土壤面积大小以及风俗习惯的不同,因此它可采取适合自己的不同的社会制度,因而,有没有一个普遍的,没有各国可以统一实行的,唯一的社会制度。
可以推出这个结论吗?
但是,这种制度,又恰恰是孟德斯鸠它们所提倡的一种民主制度相违背。
所以,理论的彻底,并不代表着实践的彻底。这是我们讨论哲学问题的思路,我们不是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什么都是对的,而是任何一个思想家都可以在我们批判的眼光下加以考察,不管这个思想家在世界上在历史上曾经做出过多么大贡献,它们所做的贡献已经成为历史了,今天我们来学习这段它们在历史上所创造理论的时候,我们所做的不是对它们顶礼膜拜,也不是对它们的思想给予大加夸奖。
我们要做的工作恰恰从中发现问题,因为只有发现了问题,你才能知道我要学什么,我要了解什么,我需要掌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