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汉武帝任命张汤为太中大夫。张汤与赵禹受命修定法律,以严苛为原则。他们制定了“见知法”,使官吏互相监视。从此开始,汉朝用法始更严酷。
根据相关史料,张汤开始时当过长安狱吏,与周阳侯田胜交好,历任给事内史,宁成、茂陵县尉,后来当了田蚡的丞相史,又逐渐升迁到侍御史,负责审理“三王”谋反案,得到汉武帝的赏识,授太中大夫、廷尉,并升迁为御史大夫。联合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主张严刑峻法,常以春秋大义加以修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张汤推动朝廷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汉武帝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受到御史中丞李文、丞相庄青翟的长史朱买臣的诬陷,因罪自杀。赵禹,景帝时任周亚夫丞相史,武帝时为御史、中大夫,与张汤论定律令,迁廷尉、少府,徙燕相。“见知法”,即吏知他人犯罪而不举,以故纵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