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年的时间读路德希维·冯·米塞斯的不朽巨著《人的行为:经济学专论》(谢宗林译本),会持续更新读书笔记。
第一章:行动人
第一节:有意的行动和动物性反应
1.有意识的动作与无意识的动作
人的行为乃有意之动作,也即人为了达成一定目的,将意志付诸实践,而去采取的手段。
有意识的动作和无意识的动作具有鲜明的对比,刺激-反应属于无意识的动作,比如膝跳反射。而有意识的动作,也即行为则不然,对于行为的自我,任何外在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内在的(偏好、个人价值判断、对因果的认识)给定因素都需要考虑进去。同时,行为未必是去做什么,从观察者的角度看,一个人即便什么也不做,这也是一种行为,一种有意识地动作。
2.行为学与心理学
行为学与心理学不同,心理学研究的是行为背后的心理活动,是导致或可能导致具体行为的内心活动。行为学则是研究的行为本身。
心理分析是心理学的一种,它不研究行为,而只研究哪些力量与因素,促使某个人趋向某一具体行为。其证明了,即使是神经官能症患者和精神病患者的动作也是有意义的,他们也在行为,也意图达成某些目的。
3.偏好与行为
人在很多场合都会表示其偏好,如有的人喜欢雨天、有的人喜欢晴天。然只表示偏好,却不去干预事态的发展,不能算是有意识的动作,只能是一种偏好而已。而行为则是行为人选择、决定并且努力要达到某一目的。行为意味着选择,在A与B之间,选B舍A,或者在更多的选择中选择其一放弃其他。
表示愿望或者希望,亦是一种行为的方式,其表示是为了达成一定的目的,然而不可与其所宣誓要做的行为所混淆,行为是真实的东西,愿望和计划所喜爱的或者所厌恶的,喜爱之行为,行为人并不一定真的会做那些行为;厌恶之行为,行为人也不一定真的讨厌那些行为。
4.行为与劳动
为了达成一定的目的而采取的行为,可能需要劳动,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需要劳动,比如下达一个命令,比如什么也不做,依然是一种行为。
行为学对于 “积极的”和“消极的”人,是一视同仁的,无论是一个人努力去做一些事,还是懒散的做,抑或无事可做亦不可区分行为之多少,因其皆为行为。
5.行为是个人意志的表现
“意志”一词仅可指称人能做出做抉择(采取行动,试图达成所选定之事态),而并无它意,故而行为是个人意志的表现,对我人之知识毫无增益。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套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