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又有一个人叫萨伯,他继续了创作,续写了这个故事。他说这个故事后来又发现了第五个幸存者,就是又发现了一个幸存者,所以要继续审判这个幸存者,他就又写了九个大法官的观点。因为那个时候,美国的最高法院已经是九个大法官了。所以总共有十四个法官的判词,他们每一个都不一样。
他们的立场是,有些人认为这些人有罪,有些人认为这些人没罪,有些人认为自己应该弃权,有些人认为我们应该判他有罪、但是最后要行政豁免等等。哪怕他们当中的有些人支持的是同一个立场,但是他们给出的理由也是非常不相同的。
你说既然要给十四种完全不同的观点和理由,这个游戏的设定中,还是有一些可以去思考或者是调节的点的。
所以说,如果我们能够挑战这个设定,我是认为他们是有义务去尝试不同的选项的,如果他们连尝试都没尝试,在我心中的天平它是过不去的,这是第一个。
抽签过程不公平
但让我们假设,万一他们真的尝试了,又或者是他们问了医生,医生告诉他们这样不行,也就是说杀人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如果是这样假设,那还剩什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