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经济制度
1.汉文帝时期,政府致力于“轻徭薄赋”。
战国时期,能够做到“什一而税”就是王者之政,而汉代税额规定是十五税一,实际上只需三十税一。文帝时,国家曾免收田租十一年。
2.汉代税制的缺陷
井田制废弃后,国家采用自由主义的土地政策,土地归民间私有。既属私有,便可自由买卖,那么有些农民卖掉自己的土地后,就会变成佃农,此时,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是很高的,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而地主向政府只需要缴纳三十分之一的税。如此一来,政府减轻田租,实际上只是便宜了地主。
3.汉代的公私分税
汉初,耕地开放,分散给农民,而山林池泽等非耕地,仍被视为皇家私产。但一直会有人闯入山林,伐木狩猎,所以国家便在山林出口设置了征收员,对伐木狩猎的人征收一些税。由于田赋是大宗,所以归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山林池泽税是小宗,所以归少府,专供皇帝私用。
4.汉代盐铁政策的产生
最开始,山川池泽上的税收,确实不如田赋。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盐铁之利膨胀,少府的收入超过了大司农。汉武帝时期,四处征讨,军费浩繁,政府支出庞大,于是汉武帝就把皇帝的私税拿出来,捐给政府。同时,他还号召盐铁商人捐款。没想到商人们都不响应号召,募捐失败。于是武帝进行了反思,认为盐铁商人谋利甚多,都是因为掌握了山川池泽的经营权,于是决定将非耕地收归政府,其利息收入便全归国家。这就是盐铁政策的由来。
按:只有一点不明白,既然赋税不重,那么汉代农民是出于什么原因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