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里,强调「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在任何情况下,规划都必须要预见到日后需要的一切。
简 · 雅各布斯(1916-2006)于 1961 年出版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为什么那么经典?因为,这个自学成才的记者,作家,发现美国大城市的城市规划与居住体验之间,发生了大问题。
当时跟後來的讀者讀完之後,往往会不禁掩卷长叹,城市规划就是得实用性,创造性,延伸性三效合一。在任何情况下,规划都必须要预见到日后需要的一切。
自由的城市,流动的市民
所謂的大城市,现在是用人口数目跟地理面积来计算。历史上大城市的认定,则是建立在人可以在城市里自由流动。
雅典,罗马,威尼斯这些历史名城里的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外国人也可以走进这些城市。
必須強調的是,大城市之所以跟小镇和乡间不一样,那是因为城里的人出门,并不是两点一线去完成到达目的地的动作而已。他还可以在路上闲逛,而且有得逛。
描绘距今约莫700年前,北宋时期都城东京(今河南开封)的《清明上河图》,让我们看到大城市里的自然风光和商业繁荣景象。
奥斯曼男爵在1851年,开始18年的巴黎城市改造计划。他要求道路两侧建筑物高度和形式统一,路边两旁要有林荫,城市要有公园跟广场让人交流。
《清明上河图》的城市是依据商业跟政治要求而「长」出来的,巴黎则是作为现代城市被「捏」出来的。前者是渐渐发生的,后者是有计划地刻意为之。
不管是长出来,还是捏出来的城市,都得有公共建设做支撑。开封有便捷的船运跟路运,巴黎则在160年前就有了地下水道跟路灯。
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和基础
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在漫步于改造好的巴黎的同时,写下了散文诗集《巴黎的忧郁》。他说:「人生是一座医院,其中,每个病人都被想调换床位的欲望缠住。」
城市如果是医院,病人也会想换床,而且很容易换床。因为,有了现代城市,人们可以随时去漫步。所以,波德莱尔提出了「漫游者」这样的说法。
有了流动的自由,公共建设的服务,漫游的理由当然很充分。
城市是个有机体,它会长大也可能缩小。现代大城市會自己長大,更需要被捏出方向。城市规划的必要性,大大地提高了。
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里强调:「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这完全跟达尔文《物种起源》所揭示的生物多样性,适者生存,两大原则遥相呼应。
她发现美国大城市,充满活力的街道和居住区都拥有丰富的多样性,而失败的城市地区多样性都明显匮乏。
另外,小企业要比大企业更需要城市,小企业要比大企业更有活力。因为,他们不像大企业可以自给自足,而是多样化的小企业可以相互支援,并且带动了城市的多样性。
然而,「虽然城市是多样性的天生的制造者、小企业天生的孵化者,但是,城市本身并不会自动产生多样性」。城市必须要有效地将各种功用集合到一起,而且要让它们能够自给自足。
街道和街区必须动态平衡
所以,城市的发展必须如骆驼般的负重前行,得如狮子般的知道自己要长成的模样,更要能提供新生婴儿所需要的可能性。
偏重企业办公?雅各布斯在书里举例说,这会让街区晚上没有灯火,危险倍增。
偏重商业活动?雅各布斯说这会让小企业没法负担店面开销,新加入的人口受限。
偏重运输服务?马路变宽变危险,林荫区域缩小,这会让大家闲暇时刻不自在。
城市功用多样性,意味着城市各种功用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
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裡,特别强调「街道」和「街区」必须取得动态平衡。仅仅用图纸上面的功能性分类来进行规划,不考虑居住者适居性和宜居性的需求,短期之内會有漂亮的外在成绩。但是,身居期间的市民一定会慢慢发现问题。
雅各布斯强调城市规划必须以理解城市为基础,从城市居民的生活体验出发。必须强调的是,她不是只为小市民发声而已。
她在书中一开始就强调,聚焦住得舒服的「花园城市」,或专为商业开发服务的「阳光城市」思维,都太过偏颇。城市固然不是建筑的集合体,但也不是乌托邦的小区集散地。
城市的多样性,让城市生活可以过得舒服,而且最重要的是,要能自给自足。
我們的城市,你们的规划
城市规划的首要目标是城市活力,城市规划必须透过促进活力和保持活力,两条腿并行,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這個說法,听起来轻巧有道理。但是,为什么《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刚出版的时候,却让许多政府官员大感头疼,将之视为洪水猛兽?
因为,要让「我们的城市」接受「你们的规划」,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众口难调,更是所谓的夜长梦多。
但是,你的规划真的可以不用在乎我的体验吗?
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出版30年的《序言》里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是唯一建设城市的生物。「社会昆虫」赖以聚集的蜂巢在求生、谋事、开发潜能上是如此异样纷呈。总而言之,对我们而言,城市也是各种各样的自然生态系统。这些生态系统不是你想怎么处置就可以怎么处置的。
教育是百年大计,城市规划与生活更是代代相传的大事,岂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