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行业,收取律师费的方式大致有几种,比如说计件收费,就是帮助别人做一件事情,然后收取一定的费用,就如同那些帮助办理工商登记的中介机构一样,办一件事,拿一次钱。也有按照当事人案件标的大小来提成的办法收取费用的,一个一百万元的合同或者一个好几个亿的纠纷,律师收取的费用当然不一样,这里也有不同情况,一般惯例是无论案件的结果怎么样,律师都是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收费,还有一种情况是“风险代理”,就是说律师如果不能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就拿不到相应的报酬,而案件的结果越好,律师的取费越高。
现在司法行政部门给律师的政策越来越好,越来越宽松了,允许律师和当事人完全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来商量该如何收取律师费,就是说,律师事务所可以提出收费的想法和标准,只要当事人接受,这就可以了。这对于律师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很能激发律师们的热情。
还有一种收费方式,就是所谓的计时收费,大家所熟悉的西方电影里,好像律师都是这样收费的。计时收费要有一套较为成熟的方法,对律师的执业操守要求也较高,就是说,如果是在计时收费的情境下,有的律师把本来可以一个小时就能起草好的法律意见书拖延到两个小时完成以达到多收费的目的,这样做不仅违纪,而且必将失去当事人的信任,谁也不傻。如果你说你做这件法律事务就是需要两个小时,那结果很可能是当事人用脚投票,选择一个小时就做完了的律师。你可以讲慢工出巧匠,那就看当事人是不是信服你了。
对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有一个极其准确的说法是把律师叫做“卖时间的人”,律师如果要多挣钱,那就卖更多的时间,就算都卖掉,一天卖掉24小时只是一种假设,那么就必须提高费率,怎么才能提高费率,其实提高的首先应该自己的手艺,就是专业水平。专业水平高,那么,当事人慕名而来,不仅可以把自己的尽可能多的时间都卖掉,还能卖个好价钱。
时间是什么呢,其实就是生命的表现方式,这样换算一下说法,岂不是卖时间就等于卖命。说起来就显得很严肃了。中国的律师们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没有那么拜金,同时,在另外一种意义上说,和生命相关的事业,不仅涉及到律师的利益,对于人家当事人来说,恐怕更是利益悠关,就更要精益求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