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精神的“旅店”
——读余华《十八岁岁出门远行》
关键词语:汽车、旅店、红背包
这篇小说发表于1987年,是余华的成名作,其情节因果都极其荒诞。小说中的人物、行事的原则、不合情理,违反常识。这篇小说成了当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小说的探索性非常明显,粉碎因果性,代之以反因果性。整个小说情节的原因和结果都是颠倒的,似乎是无理的。在表面上绝对无理的情节中,包含着一种深邃的道理。抓住“十八岁”这个关键词——成人的开始。小说展示成人世界的暴力,特别强调荒谬性,那么焦点在哪里呢?不是抢劫者的快乐,而是被抢劫者的快乐。
首先被损害者对于强加于己的暴力侵犯毫无受虐的感觉。相反却感到快乐。其次被损害者对为自己反抗抢劫付出代价的人,不但没有感恩,相反还加以侵害,并以之为乐。再次,除了施虐和受虐,还有更多的荒谬渗透在文本的众多细节中。这篇小说有时很写实,有时又好像漫不经心,然而妙就妙在这种漫不经心上,常常自由的,突然的,滑向极端荒谬的感觉,如,“我”抢苹果的人群打的很惨:“我被打出几米远。爬起来用手一摸鼻子软塌塌的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这样血腥的事件,居然连一点疼痛的感觉都没有涉及。余华之所以不写鼻子被打歪了的痛苦,那是因为他要表现人生一种特殊的状态——感觉不到痛苦的痛苦: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痛苦不堪、呼天抢地,而在性命交关的大事上却麻木不仁。这是人生的荒谬,而人们却对之习以为常,不但没有痛感反而乐在其中。
余华有一项传统情节的因果性挑战,在小说结尾他没有给读者揭示谜底的责任。相反好像无缘无故的在让这个司机跳到拖拉机上,把“我”的背包也抢走了,还在拖拉机上朝“我”哈哈大笑。
这是现实的悲剧,然而在艺术上却是喜剧。如同鲁迅写阿Q死到临头还要想出风头,喜剧的超现实的荒诞是一种扭曲的逻辑,在这最为荒诞的现象背后,深藏着深邃的睿智:没有痛苦的痛苦,是最大的痛苦。
为什么追不到车起初没有坳上反而哈哈大笑,这里的原因比较复杂,首先主人公还年轻是第一次出门,其次再觉得好玩之后,或者在更深的意识深处产生了仇恨,在余华看来,对是非善恶的麻木,并不仅仅是成人世界的特点,在未成年世界也同样存在着,同样也有暴力的潜在动机。只是好成年世界相比有程度上的不同,则实在是人生的荒谬,它刻意突出人性的恶,以无理的外部形式揭示了内在的邪恶,这既是思想上的也是艺术上的创新。
“我”还对几根不成气候的胡须格外“珍重”,这种大词小用的方式,有自我调侃的味道,进而构成一种幽默感。在鲁迅的文章里也经常会遇到这里行间的反讽意味具有幽默效果如鲁迅在《铸剑》结尾描写君王出丧的场面。
汽车停在路边,司机埋头修理。写了屁股写了晚霞,怎么会将美丽的晚霞和四季的屁股联系在一起呢?这说明作者刻意追求的不是诗意,不是美化,而是一种反诗意,是丑化,是要造成一种煞风景的趣味。因为作家要表现的不是人性美好善良的方面,而是丑恶、麻木、愚昧的方面。他还故意夸赞显示出自己对这类人性的一种厌恶。
当然,余华的语言艺术不仅是煞风景的反讽,还有相反的一面,那就是颇有诗意的象征。
“旅店”这个词竟然重复了15次之多。原来,这个“旅店”,是“我”原本追寻的目标。他反复提示读者,他“为旅店操心”,这一句是带有象征意义的,也就是说人生已经有了一定经历,需要找一个歇脚的地方,一个人生的阶段性休整。当然这不是体育的休整,而是精神上的休整。“搭车”和“旅店”,是对立的。人生是个旅程,旅程的象征是汽车,汽车是不断运动的,但人生又要有驿站,需要由旅店来修整身心,汽车旅程是如此残暴,如此隐瞒。和修整身心的要求是不相容的,来强调汽车象征人生的险恶,人生的荒谬,精神无处归宿。文末,突然没了荒谬感,没了邪恶,相反,有了诗意的温暖的归宿,而这个归宿恰恰就是象征着心灵没有归宿的汽车。小说的笔调从最初的反讽,到最后变成了象征的抒情。
还有一个关键词“红背包”,它和“旅店”“汽车”一样是有象征意义的。整个本来是很灰暗的故事,为什么作者要让背包是红的?红色的象征意味儿不一定是革命,但肯定不邪恶,而且是带着光明和希望的色调。
这就是说作者显然有意在结尾不让读者太悲观太灰暗。这个光明的尾巴是作品主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