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1],其气燥浊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复得木。
(《春秋繁露·治水五行》)
【注释】
[1]用事:当令。《汉书·丙吉传》:“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
【解读】
古人以每年冬至日起每七十二日,分属木火土金水五行,终而复始。又分述了四时五行之气的性质和所见之色,实体现了自然的概貌。
在医学上,也有五行之气五脏应之,其旺时各主七十二日说。如《素问·阴阴类论》云:“春甲乙,青,中主肝,治七十二日。”
王冰注:“然五行之气,各主七十二日,五积而乘之,则终一岁之数三百六十日,故云治七十二日也。夫四时之气,以春为始,五脏应之,肝脏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