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指出,在物质生产商品化的社会里,文学产品也会商品化。既如此,那文学作品的艺术生命力与其商业价值能否划等号呢?
要知道,一部作品畅销主要取决于当时读者的审美。而优秀的文学创作者,他们的精神追求往往是高于普通民众的一般审美追求的。这之间的一个时间差,就造成了很多我们现在认为是佳作是经典的作品在当时却被受冷落。像美国著名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当初作者自掏腰包出版,却读者寥寥,时隔二十五年后,才在美国成为畅销书。还有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在他生前只卖出17本,当初人们只当它是一部平平无奇的纪实小说,时隔五十年后,人们才认识到这部作品的伟大从而争相传阅。所以,在文学市场一时被冷落的未必是不好的作品。就象好酒不怕巷子深,是金子总会发光一样,随着时代变迁,随着人们的审美和修养的提高,真正优秀的作品总会被看到,这也是优秀文字的魅力。
当然,还有很多的佳作在当时在经过岁月的洗礼后依旧畅销。比如英国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的系列侦探小说,一经面市就大受欢迎,随后更是畅销一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更是突破二十亿册。还有如今依旧活跃在文坛的一些作家,他们的作品但凡上市必是一场轰动。比如日本的村上春树,东野圭吾。这些都是文学作品的艺术生命力与其商业价值相统一的代表,是值得我辈努力追求的。
不过,还有些文学作品曾经也有过辉煌,甚至还曾洛阳纸贵,可最后却无人问津,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快餐文化,快餐文学。只图当时一乐,过后寡淡无味,毫无营养。这说明文学作品的一时畅销并不代表它就是一部好的作品,它只是在当初满足了一些读者的审美,所以它只是畅销而已,畅销的作品并不一定非要是好作品。
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追求商品利益最大化是很正常的行为。文学作品作为一种商品,有些作家,出版商为了迎合一部分读者的低级趣味,会选择打擦边球,以期获得最大的利润,在他们眼里利益永远是第一位,文学只是他们获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那么,文学的商品化会使得作品的水准下降吗?答案是不会。
有着强烈赚钱动机的作家,如狄更斯、毛姆、萧伯纳、左拉、巴尔扎克等人。他们想赚钱想过上贵族般的生活,但是这份欲望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创作质量,也没有影响他们在文学领域的地位。这些作家也是人,他们既有追求真善美的高尚情操,也有赚钱的现实压力。但是一旦拿起笔开始创作,作家的使命感便油然而生,受着这份社会责任感和艺术使命感 的召唤,赚钱的动机暂时被压了下去,支配运笔的生活阅历,情感积累,审美修养在此时占了上峰。正如传记作家欧文所说:“有些人为了文学写作,脑子里不存在丝毫金钱思想,写出来的可能是垃圾,有些人为了金钱写作,却可能创造文学。决定因素是一个人的才能,而不是与才能的报酬有关的计划”。所以,文学的商品化并不会影响文学作品的质量。
文学商品化会造成通俗文学的繁荣,但是具有探索意义的优秀文学还是会产生。具有探索意义的优秀文学在任何时代都有,它是不会受什么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市场经济社会等影响的。文学创作者对文字的热爱,相关部门制定的健全机制,从长远来看,文学走向市场最终会使文学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