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孩子,把你的手给我》(2)的第六章《可以生气,但不能侮辱》。孩子会惹我们生气,有时候我们忍无可忍,就会发怒。发怒的结果只能会把事情搞得更糟,有时甚至无法收场。那么生活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愤怒呢?
十八世纪最伟大的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说:“我对朋友感到愤怒,我说了出来,愤怒消失了。我对敌人感到愤怒,我没有说出来,它滋长了。”由此可见,一旦有了愤怒,应该发泄出来。很多人不这样认为。在日常生活各种自相矛盾的事情中,没有哪一件事比我们对待愤怒的态度更令人惊奇了。我们有那么多描述愤怒的词汇,但我们却在努力的压抑愤怒。由于长期错误的对待,愤怒这一相当自然的情感被当成了不正常的。很多父母认为愤怒是邪恶的,从婴儿时期开始,他们就让孩子对表达愤怒有了一种罪恶感。孩子们长大后就相信愤怒是不好的。实际上,过去的感受忘不了。它们会继续对我们的生活造成或好或坏的影响,用讲道理,解释,否认,威胁或进行道德说教来对待愤怒的情绪,是徒劳无益的。愤怒的情绪不会因为被禁止而消失,强烈的情感就像湍急的河流一样,不能靠讲道理或说叫来消除这些情感的力量,必须得到认可和尊重,怒气必须得到转移和疏导,否则就会造成灾难。
所以我们必须接受愤怒。为了处理自己的愤怒,我们要公开的承认,优雅的接受,我们就是在生气。很多父母没有错——他们都生过孩子的气。他们的愤怒有一个目的,即表达他们的关切。在某些时候,不生气表明的是漠不关心,而不是爱,有爱就无法避免生气,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孩子能经受的住劈头盖脸的怒斥和我们猛烈的攻击,而是说,如果我们的愤怒表达的是:“够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孩子就能从中获益。
对十几岁的孩子最好不要过于容忍。在我们感到被激怒时,如果我们继续表现的很友好。我们传达的就是虚伪,而不是和善。我们可以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愤怒,而不是尽量将其隐藏起来。有时我们会尽量忍着,不发怒,但是愤怒就像深呼吸一样,不可能永远憋着,或迟或早,我们必定爆发。当我们失去耐性时,我们就会暂时失常,我们就会变得危险,会攻击,会侮辱。我们对自己所爱的人说出的话,做出的事,哪怕是在打击一个陌生人时都会犹豫一下。当冲突过去之后,我们会感到内疚,并下定决心,永远不再发脾气,但是愤怒不久又会袭来,我们会再一次猛烈攻击那些我们为了起幸福,愿意献出生命和爱的人。
那么,面对十几岁的孩子,我们应该如何发怒呢?不要试图把愤怒完全压抑起来,父母们可以用不具有破坏性的方式将愤怒表达出来。这种表达方式应该能够使父母得到一定的解脱和轻松得十几岁的孩子一些启示,并且对任何一方都不应该有伤害性的副作用。在表达愤怒时,我们要有意识的避免造成愤怒和报复。我们希望孩子能够理解我们的观点,让风暴平息。
为了处理好紧张时刻,我们应该认可下面的事实:1 我们接受这个事实:按照事情的自然发展过程,十几岁的孩子会让我们不舒服、烦恼、生气、恼怒。甚至暴怒。2 我们有权产生这些情感,而不必感到内疚、后悔或羞愧。3 在一定限度内,我们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感受,无论有多么愤怒,我们都不能侮辱孩子的人品和性格。
无论是任何烦恼的情,由第一步都要清楚地描述出他对我们的影响,而不能附加任何其他事情。如果我们被逼的超出了容忍极限,该怎么办呢?如果我们的怒火被突然点燃,并且马上就要爆发出来,该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描述你看到的景情况,描述你的感受,描述需要做什么事情,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我们一定要学会不带侮辱的表达愤怒。不带侮辱的表达愤怒并不容易,这与人的自然冲动和根深蒂固的习惯相左。但是我们必须学会一种新的语言一致。我们在表达愤怒时,不对我们爱的人造成损害。那些掌握了这种新语言的父母们能更好的控制自己,他们感到自己能够有效并有益的表达自己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