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发于公众号南博吉吉,欢迎关注~
一、前言
创新管理理论主要集中解决三个基本问题:
1.创新是如何形成的?
2.行动者或者实体如何创新?
3.创新过程和创新结果是如何相互作用的?
基于上述问题,创新管理理论有三个基本假设:
1.创新是一个关注固定产品的有界(well-bounded)现象,因此创新如何形成/发展的问题也是一个有界问题。
2.创新机构的本质是中心化的,因此行动者/实体需要集中起来搞创新。
3.创新过程和创新结果是截然不同的现象,因此创新过程和创新结果之间存在可以明确的相互作用。
随着创新的数字化,传统创新理论的假设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进行理论创新成为必要。
数字创新指在创新的过程中运用数字技术(Nambisan,2017)。数字技术定义为信息(information)、计算(computing)、沟通(communication)和连接(connectivity)技术的组合,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刘洋等,2020)。
二、创新有边界吗?
先前关于创新管理的研究,以市场机会为基础,基本上都为新产品(或服务)理念假设了一套固定的边界和特征。Stage Gate等产品开发方法的持续流行证明了这一点(门径管理系统(Stage Gate System)是20世纪80年代创立的一种新产品开发流程管理技术)。数字产品的独特特征包括可塑性、可编辑性、开放性、可转移性。即使创新已经启动或实施,数字产品的范围、特性和价值仍可以继续调整和发展。大多数数字设计仍然有些不完整,且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参与创新的各种参与者可以扩大创新的规模和范围。因此,这为数字创新的结构或组织边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不可预测性和活力,无论是产品、平台还是服务。因此,什么是创新成果,什么不是创新成果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和不稳定。
这让笔者想起肖静华老师在一次数字化讲座中提到的一种新的产品形态:
成长品,即能够根据用户动态需求变化,在功能或形态上进行即时调整,不断匹配用户需求的产品。因此,从成长性视角看,产品可以分为成品与成长品。成品是在研发、生产后形态和功能无法再发生改变的产品,成长品则是能够根据用户需求变化而即时调整和适应的产品(肖静华等,2020)。
除了创新结果,创新过程也变得不那么受限制。具体而言,创新过程的数字化有助于打破不同创新阶段之间的边界,并带来更大程度的不可预测性和重叠的时间范围。例如,新的数字基础设施(如3D打印、数字创客空间等)使产品创意能够通过反复的实验和实施周期快速形成、制定、修改,从而不清楚特定创新过程阶段何时开始或结束。类似地,数字基础设施(如云计算)促进了产品实施计划的快速扩大(或缩小)。这些在创新过程中创造了一个新的流动性水平,允许创新活动跨越时间和空间,以非线性的方式展开。
三、创新主体可以预先定义吗?
随着数字化创新的出现,创新主体逐渐向非预先设定的和更加分散的方向转变,特别是在技术密集型行业,这种转变被称为分布式创新、开放式创新和网络中心创新等。分布式创新指的是一种创新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具有不同目标和动机的行动者往往不受主要创新者的控制,而参与到创新过程中。这种形形色色的行动者往往构成成功创新所必需的主体。重要的是,这样的集体也是高度动态的,因为参与者(个人、组织等)可以随时选择加入或退出。
这种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将数字技术注入创新成果和过程中而实现的。就创新成果而言,数字平台和开放标准使集体(组织或个人)能够协同创新。对于创新过程而言,数字基础设施的能力可以实现集体的协作,如知识共享和工作平台(如GitHub)、众包平台(如Top Coder)、众筹平台(如Kickstarter)、虚拟世界(如Second Life)、数字创客空间和专门的社交媒体(如OpenStack)。这些数字技术的范围、功能和其他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分布式创新机构的范围、内容和方向。这凸显了将数字技术特征融入创新管理理论的重要性。
具体来说,这种转变需要创新管理理论来解决两个问题:
1.当其合作伙伴及其贡献是多样化的、未知的或不明确的时,企业如何组织创新?
2.创新集体是如何形成、发展和促进一个共同的创新议程?更广泛地说,促进分布式机构的过程和平台的数字化需要新的理论来解释数字技术如何实现、限制或塑造创新的本质。
四、创新过程与结果只关注其一?
传统研究中,创新管理要么关注创新过程(有限地关注创新结果),要么关注创新结果(有限地关注创新过程)。虽然对产品模块化的研究广泛使用镜像假设,即假设某种特定的技术架构必然有某种与之相对应的组织结构安排(郝斌和冯增田,2012)。但创新过程与创新结果相互依赖的复杂性被忽略了。
然而,其中的复杂性不容忽视。数字化背景下,创新过程与创新结果之间的依赖关系是复杂的、动态的。例如,在建筑项目中,使用3D工具作为数字过程基础设施,导致不同行业的设计师和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意想不到的互动和合作,形成创新(Boland等,2007),这种影响是意料之外的。由此,数字化创新重塑了创新过程和结果(产品/服务)。
显然,这给学术研究带来新的问题。例如,数字化基础设施的使用如何限制或促进数字化设计和主体的创新参与?数字化设计如何影响数字化基础设施的使用?这需要新的理论来考虑数字创新中结果和过程所固有的内生关联。这些理论可以建立在现有的产品/组织模块化文献的基础上,但需要将数字技术(及其特征)视为影响创新本质的重要成分,而不仅仅把数字技术视为一个情境条件。
五、小结
上述的主要内容是Nambisan(2017)对创新管理的三个关键假设的重新审视。总的来说,数字技术确实颠覆了创新理论的基本假设:数字技术使得创新结果的边界变得模糊;创新主体很难被预先界定;创新过程和创新结果之间的边界不再清晰。换言之,数字创新管理的流程不再如传统创新管理的基本流程所示的从想法产生、研发到商业化等各个边界清晰的子环节,而是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动态交互过程(刘洋等,2020)。
参考资料:
1.肖静华,胡杨颂,吴瑶.成长品:数据驱动的企业与用户互动创新案例研究[J].管理世界,2020,36(03):183-205.
2.刘洋,董久钰,魏江.数字创新管理:理论框架与未来研究[J].管理世界,2020,36(07):198-217+219.
3.郝斌,冯增田.基于镜像假设的技术与组织匹配问题研究[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2,34(07):9-16.
4.Nambisan S, Lyytinen K, Majchrzak A, et al. Digital Innovation Management: Reinventing innovation management research in a digital world[J]. MIS Quarterly, 2017, 41(1):22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