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门学科,都会有一些具体指标用于评价,比如经济学中的GDP\CPI等等。
那么如何对“安全”进行评价呢?对于定性评价,一般来讲我们用“符合与不符合”或“达标与不达标”来判定,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或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就是安全的,否则为不安全。如果我们用哲学的普遍意义来定义安全则为“人为系统或人造技术环境中,事故或死亡率低于自然环境下的程度”。
上面已经讲到了安全的定性评价,那如何做定量评价?也就是给安全性标定刻度。安全度又如何确定呢?我们下面来探讨安全度确定的问题。大家一定有一个最为基本的概念,就是从相对性的角度出发,一个系统的安全性与风险性是互补的。(当然从绝对性的角度出发来讲,并不存在安全,所以也没有必要谈论安全的定性和定量的问题。)用数学关系式表达为:
安全性(D)=1-风险性(R)
而风险度是事件概率和事件严重度的组合,用数学关系式表达为:
风险性(R)=f(事件概率P,事件严重度L)
故推导得出:
安全性(D)=1-f(事件概率P,事件严重度L)
所以,从以上推到,我们可以看出安全度与两个数据相关,只要这两个数据可以定量,那么安全性也就可以标定刻度,从此我们引入安全指标的概念和定义。通过意义上来讲,指标是事物状态或属性的客观定量描述的参数。安全指标既然是定量,联想到上面的公式,那么安全指标一定与事件概率和事件严重度有关。所以,我们经常使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人死亡率、百万产值死亡率来评价安全性。
安全指标体系的确立:
安全指标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划分,一是用于设计的、反映系统安全性的指标,根据系统性能确定。如机电系统的可靠性指标、安全仪表和仪器的性能指标、安全装置或系统的安全性指标等;二是用于管理的指标体系,成为安全生产指标体系。一般分为事故发生状况指标和事故预防指标(安全发展指标)。事故发生状况指标为记录安全事故情况的各种绝对量和相对量,如死亡人数、事故起数、万人死亡率、百万产值死亡率等;事故预防指标是反映预防事故措施方面的水平指标,如安全生产达标率、安全投资比例、安全专业人员配备率等。
下面,我们再以事故发生状况指标来分享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概念。
(1)事故绝对指标(事故元素)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重轻伤人数,损失工日数—指被伤者失能的工作时间;经济损失(量)—直至工在劳动生产中发生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事故相对指标是表示事故伤亡、损失等情况的有关数值与基准总量的比例。国际劳工组织ILO主持召开的第六次国际劳动统计会议上通过了统一的指标,即伤亡事故频率和伤亡事故严重率。在理论上,事故相对指标具有如下相对模式:
人∕人模式:伤亡人数相对人员(职工)数,如千人(万人)死亡(重伤、轻伤)率等。
人∕产值模式:伤亡人数相对生产产值(GDP),如亿元GDP(产值)死亡(重伤、轻伤)率等。
人∕产量模式:伤亡人数相对生产产量,如矿业百万吨(煤、矿石)、道路交通万车、航运万艘(船)死亡(重伤、轻伤)率等。
损失日∕人模式:事故损失工日相对人员、劳动投入量(工日),如百万工日(时)伤害频率、人均损失工日等。
经济损失∕人模式:事故经济损失相对人员(职工)数,如万人损失率、人损失等。
经济损失∕产值模式:事故经济损失相对生产产值(GDP),如亿元GDP(产值)损失率等。
经济损失∕产量模式:事故经济损失相对生产产量,如矿业百万吨(煤、矿石)、道路交通万车(万时)损失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