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最开始写文章时候的样子。
那个时候与其说是写文章,不如说是将寻常聊天的内容给照搬到纸上,没有任何生命力的几个字,从嘴里出来的时候是这样,写下来也是这样。
那个时候还沉浸在长辈被动的溺爱中,所以大部分的作文都是出自长辈的直接传输,然后在教育系统给予的褒奖中满足那些世代相传的虚荣心。
那时候多么地渴求成为一个重要的人,所以在语文课上能够上台念作文就足以成为世界的太阳,偶尔的偶尔,还可以顺便吸引一下某个女生的注意力,那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啊,喜欢还是不喜欢,就这样构成了所有生活理由的原罪。一切以我喜欢开头的句子,都背着顺应本心的帽子肆无忌惮,一切以我不喜欢的句子,都成为横行在事情与事情、人与人之间的沟壑。恒古未变,与世长存。
到了后来,到了那些个产生更多思考的节点,就开始追求有质量的喜欢了,文章不能再如同白话一般,要开始学会运用词藻的堆砌,它可以不知所云,可以轻飘的如同尘埃,可以松松散散,甚至可以没有文气,但是它词藻一定要华美,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别人产生一种你文采斐然的错觉。
烂泥在扶不上墙以前,也觉得自己可以支撑起整个世界啊。
再后来啊,生活也开始变得奇怪了。
奇怪其实是一个很宽泛的定义,它不光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思想的隔阂,也是社会与社会之间的隔阂,一切不合你意者对你来说都是奇怪的存在。所以当这个世界不合我意的时候,我就会觉得世界很奇怪,进而发展到觉得我很奇怪,再进而发展成了寓言里的皇帝,发展成了寓言里的那个孩子,甚至发展成了寓言的作者。
最后的最后,成了带着歉意活着的那个生而为人的人。
“我喜欢不那么重要的人。为了喜欢我自己,我希望我是:
我怕寓言里的那个皇帝,兴致勃勃换上新衣,却是真的穿上了新衣;
我怕寓言里的那个孩子,嘀咕一句成了真理,到最后确是荒谬的真理;
我怕寓言的作者,把解释权无限让渡,把困扰权留给自己,然后在困扰中灭亡。
我怕欲重要而未遂,更怕重要后的索然无趣,尽管这些都比不上不重要的原罪。
我得记着在备忘录里提醒自己:重不重要本身,也许本没那么重要。爱不爱你本身,和爱不爱我自身一样,都没那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