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童年时,家里还没拆迁,老屋子是个楼房,上下两层,卧室在二楼,一楼是客堂间,厨房和天井。天井面积不算很大,足以容下小孩活动,里面有个盆景,我在盆景里养过金鱼,小龙虾,泥鳅,黄鳝,有种叫海陆空的虫,不知学名叫什么,当然还有蝌蚪,记得蝌蚪孵化后,几十只小青蛙,在天井里外活奔乱跳,我被家人好一顿埋怨,是挺深刻的记忆。砂积石的假山,放了好多年,石质酥软,断成两截,反而比以前好看,有点奇峰突起的感觉。还种过几盆花草,老不开花,因此印象不深。墙上挂了只画眉笼,那鸟学了满口的蛐蛐叫,几可乱真。天井养过两次鸡,一次是小鸡仔,父亲的同事家住郊区,送了几只给我玩,来的时候满身绒毛,就放在纸箱里养着,那鸡长得飞快,半个月时间,换了身雪白雪白的毛,鸡种叫白勒克。小鸡长大了,纸箱里面容不下,晚上还在纸箱里过夜,白天被放到外面,附近很少有猫,狗有一两只,也都锁在院子,少有露面,否则被派出所发现,会用铁棍活活打死。没有猫狗的威胁,小鸡在外面活得很舒心,五只鸡里面,四只长到了成年,后来突然一夜全消失了,应该是送了人,上了别家餐桌,自己养大的东西,即使家禽,总归也下不去口,这便是城市人的矫情了。第二次是郊区亲戚,在春节前来串门,带来了三只母鸡,黑白黄三种颜色,黑鸡来了就下蛋,技能压身,比两只同胞,苟延了两月性命。
临近春节,好多邻居养了家禽,作为年货储备。那段时候,里弄里最为热闹,尤其隔壁家养了公鸡,每天早上准时打鸣,是我最早体会到的乡村生活。我家邻居姓陈,他家老二长我十岁,正逢斗鸡走狗的好年岁,他家那只公鸡,我至今留有印象,个体硕大,好比鸡族里的姚明,身大力不亏,打鸣声穿墙越户,而且延续时间极长,颇有点不把所有人弄醒,誓不罢休的气势,可惜那时没有广场舞,少了闻鸡而舞的乐趣。争斗是人的本性,但凡能决出雌雄的场所,首先少不了看客。大者为战争,小者在球场,高贵如人类,卑下如虫豸,无不入彀,难逃走上角斗场的宿命。到了白天,家里大人上班,我们就捧着公鸡,出去巡游世界。附近几条弄堂的公鸡,都成了手下败将,寻觅对手不易,越走越远,有几次险些迷路,好在那时民风甚好,倒不用担心人贩子。只要看到公鸡,就有放手一搏的机会,不是专业斗鸡,决斗起来也极凶狠,嘴啄爪踢,鸡毛乱飞,鸡冠充血成紫色,这种场面稍有血腥,确是少年郎的最爱。如果对方家有男丁,彼此都能兴致勃勃,碰到女流之辈,尤其是年长的女性,难免被骂个狗血喷头,把我们当作不良少年,算是娱乐之外的小挫折。
在古代,斗鸡是件风雅事,好比海天盛宴,让名流嫩模们趋之若鹜,李白的白马篇写道,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别的姑且不论,光是万乘这两字,气势就不输于任何场合。盛唐时代的斗鸡,是何种模样,我辈无缘得见,唐代有种宠物,叫做元宝鸡,号称可在手中把玩,我是玩过实物的。当时民谣唱道,元宝鸡,两头翘,耳边鸣,不觉闹。这种微型家禽,后来在国内绝迹,只在日本宫廷保留,前些年回流到国内,也当宠物在买卖,小则小矣,总不如古书形容得袖珍,可能是有些走种。古时候的新奇玩意,多半失传当代,其中多有变数,战乱是最直接的原因,这些无用之物,本身是寄生物,盛世买古董,乱世藏黄金,盛时受荣宠,到了乱世时节,人们自顾不暇,必然弃之如敝屐。还有就是风气日新,世物交替,被新奇趣取代,也符合天理人寰。时间是个测谎器,真风流,还是附庸风流,一切会水落石出。我在报上看过王世襄先生的回忆文章,提到在四九年后,一段好玩的吃喝故事。王先生是食客,从小吃喝玩乐惯了,解放后没了条件,他打听到北京名厨,早上在朝阳菜市场买菜,于是混迹其中,积年累月,偷得手好厨艺,名厨们误会他是同行,时常与之切磋。
斗鸡风靡全球,欧洲好多国家,设有专业斗技场。南美的斗鸡风俗,也许是从欧洲传过去的,马尔克斯的小说,无人为之写信的上校,自称是九易其稿,是老马的得意作品,在这个小说里,斗鸡便是条主线。亚洲斗鸡无须赘述,越南产的斗鸡,在中国称为鬼子鸡,非常出名。至于中国本土斗鸡,主要分为三派,分别在山东,中原和皖北。这三处地方,是通常说的中原故地,有斗鸡传统,也合乎情理。其实中国古代,拿来争斗的禽类很多,除了斗鸡,还有斗鹌鹑,聊斋有篇名叫鹌鹑,写了某人斗鹌鹑发家的故事。不过在描述中颇有漏洞,文中贩卖的鹌鹑,属于人工饲养,并不善于搏击,擅斗的鹌鹑全是野生,尤其要选黑嘴白胡须,又年岁合适,称之为白堂的那种。斗鸟里面名堂更多,我所玩过的有黄腾,四喜和画眉,没玩过的品种,更是难以计数。还有斗鸭斗鹅,早已失传绝迹,只在文献里有遗存。晋人崔豹的古今注中,说斗鹅脖颈长八尺,善于争斗,尤好吃蛇。斗鸭最出名的文字,是冯延巳的谒金门,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斗鸭阑干独倚,碧玉搔头斜坠。终日望君君不至,举头闻鹊喜。首联是千古名句,第五句里提到了斗鸭,说明在南唐时代,那些名门闺秀,会去观看斗鸭这种游戏。
专业斗鸡我没养过,初见时在二十年前,宛平南路的花鸟市场,那市场关闭多年,好多上海人未必记得,当初叫宝良市场。宝良市场是个神奇场所,什么宠物都能买到,我在那里见过猩猩,关在铁笼子里,手脚穿过栅栏,能带着笼子爬出好远,到底是高智商种类。斗鸡也在那里看到,放养的状态,与猫狗为伍,神色炯炯,全身威武之色,身为专业斗将,与寻常公鸡确实不同。这样的斗鸡是否上乘,超越了我的知识范围,我只在庄子里,看过呆若木鸡的典故。训鸡专家纪子说道,没训练好的鸡,一见到对手,就跃跃欲试,沉不住气候。等到训练大成时,应该是呆如木鸡的模样,别的斗鸡便望风而逃。呆若木鸡这个词,本身是褒义词,后来失了本意,被用来形容呆傻。不过庄子的话,不能当真,他这种文学家,擅长借物起兴,拿他的话,作为玩鸡时的金科玉律,就真是呆若木鸡了。
再凶悍的公鸡,最终也会上餐桌,合了将军难免阵前死的古训。玩斗鸡的人,在杀鸡时会留下鸡头爪子,这种风俗在某些地方,还有流传。邻居那只公鸡,在上餐桌之前,做过件寡廉少耻的事情,让我永远记住了他。我们那只生蛋的黑母鸡,从不出大门半步,属于规规矩矩的闺秀,不知为何竟被邻家公鸡发现。那只公鸡从不怕我,屡次想冲进天井,我用木棍也赶不走,为了迷惑人,他还学着母鸡生蛋的叫声,一路咯咯哒的叫,一路贼眉鼠眼的向前冲。那股寡廉少耻的劲,十足让人感慨,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连只鸡也是如此,何况是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