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是一篇因机上困顿难眠的记录)
鸢尾花是佛罗伦萨的市花,其味幽香绵长,带点脂粉气,极难提取香精,稀释后的香水价高却供不应求。嫩紫色的花蕊像小蝴蝶一样,谁知会飞进哪扇绿色百叶窗里?
马蹄莲是埃塞俄比亚的国花,虽长在热带,可外在高洁而清丽,其味清新隽永。摆放在室内三分之二避光处,一束微光不偏不倚落在白色的花骨朵上,颇有玉树临风君子之感。
这两种花有共同的特性,遗世独立而不争奇斗艳。一朵是明媚地生长在托斯卡纳山坡的自由之花,还有一朵静静地在室内开放。它们都不习惯外界过多蚊虫的嗡鸣与打扰。
当写前面这段话时,谁也不会联想到在48小时前,我怀着一丝整理行李的疲惫和对偶然产生联系陌生人的好奇,决定赴临走前最后一次约。
长时间独自跋涉于广袤天地间,对人类的兴趣跌入冰川下的异世界。这些年从刚开始的社交广泛到如今寄情于人文山水,让我愈发觉得独处的孤寂与自由才是我舒适的港湾。我的内心因看到的多元世界而变得丰盈美丽,虽说自己可能是个过路人,但偶尔停留一阵的记忆已胜过冗长无味的千言万语。
但有些人的到来是无法预判的(就当成是命运中的超自然事件吧),可能这人的到来不如楼上泼的一盆水来得使我猛烈地失措,也不能把他形容得多独特,因众人对我而言以平庸为主。可恰恰在那一天,我睡眼惺忪地出门送两个置物箱闲置,甚至都没看清他的模样,最多能确定他是个年轻的中国男生。但我没想到三天后竟然能让我主动和他约饭,对半年未主动社交的我来说真是不可思议。
因退租暂时回国,我那些年激情买的cd和书已经无法陪伴我坐上折返的航班。一方面是行李额确实紧凑,另外一方面这些是我在欧洲独特而不可替代的回忆。我不想把它们带走可能是因为我怕触景生情,不如交给一位可靠善良的陌生人,让他珍藏我“过去的时间”。
所以我就凭着直觉选择了一天前来我家拿箱子的男生,要问其科学道理,唯一的解释就是没有原因。有时我会有种圣诞老人发礼物的心态,倒也不是享受做善事的快感,纯粹就是我喜欢随机性的感觉,让我觉得挺有趣。当然我不是赌徒,只是一个时不时喜欢玩乐的大小孩,按常规办事和生活多无聊啊!
没想到对方很快接受了我的好意,我以为他会如同其他迂回的国人一样与我推脱客气一番,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当时心想:这人的性格我欣赏,不做作。而且直到前来拿东西的那刻,还重复着“会好好珍惜”这句话,没有多余废话却让我坚信这人挺靠谱。
其实对我而言,为什么讨厌与大多数人社交,真不是由于我社恐,最大的原因是我厌恶那种无休无止的客套和废话。我想得到的是对方真诚直白的反馈,而不是谄媚虚伪的掩饰。对后者我真是一句像样的话也说不出来,连骂句脏话都觉得没有必要。
第二次见面时我依旧没有看清这人的长相,因为我在家总是不戴眼镜,看蚊子都以为是苍蝇。而且被网友拼命炒作颜值的王德民院士说:“不正经的人才会在乎长相。”说明我还是个正经人(此处打问号)。
他可能是由于觉得不应不劳而获,想要塞给我5欧,后来我对他说了一番话:“怎么才给我5欧?不应该是五百万吗!”其实我的意思是:“你是我选定的下一任书籍、cd主人,难道这种价值真的可以用物质来衡量吗?”我只知道信任无价,情谊更是会被金钱摧毁。
然后第三次我们就去约饭了,这时我终于戴上了眼镜,看清了他的长相,有种庐山真面目被揭开的感觉。一开始我对这次会面没有任何期待,甚至想好吃完饭还能睡个午觉。没想到最后连饭都来不及吃(其实那家日料挺符合我口味的),只想看着他的眼睛与他说话。
其实我在微信上与他聊天的频率和篇幅有限,而且我并不觉得他是个很喜欢讲话的人。具体来说,我觉得也许寡言和平淡才是他的常态,毕竟有些人分享欲确实不高。没想到现实中,他是个相对有意思的人,时而有着丰富的微表情和肢体动作,有些时候可能他自己也没意识到这些。
我和他其实从来都不会在乎多一个朋友,因为可能独处所带来的能量会比泛泛社交来得更有趣以及对身心更有益。有一瞬间我觉得他的眼睛很漂亮,自我看清了他的面目,才骤然间发现原来这人的睫毛这么长(来自普通睫毛长度人士的怒叹)!结果他说:“以前有亲戚朋友说我眼睛长的好看。”人可以不在乎自己的容貌,但同时过于轻视也是不必要的。我一向觉得交友的前提应当是这人和你臭味相投,以他无与伦比的精神世界与高度吻合的三观让你的灵魂得到共鸣。但如果你的朋友恰恰有一双好看的大眼睛,也不要憋着不赞叹哦。
他和我讲述他的过去和现在,我非常喜欢看他对我直白又真诚的表达,我对他也同样如此。直到聊到一个话题时,我才意识到原来在很多年前我也有这个想法,可是从来没有具体用一个“文字符号”去表达。我问他:“你为什么在社交媒体上写你是no-art成员?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流派。”他笑道:“因为这个流派本来就不存在啊,是我自创的,你当然不会听说过。”后来询问了具体含义,他说,例如在佛罗伦萨,老桥、红穹顶和各种宫殿已然成为知名景点,越来越多游客花钱去参观,其实走马观花只是为了其外在的名声和知名度。艺术也是如此,大家天天都在说艺术,却总以价格去衡量某件作品的价值,早已脱离了作品本身,例如真的梵高和大芬村梵高早已成为两种不同的符号。我当时心想:原来我不为任何利益地沉迷于文字诗歌的乐园,这种现象可以用no-art这个概念来形容。同时我觉得我们不该有偶像崇拜,再高明的艺术家也是人类,他们只是历史的见证和记录者,如果过分夸大和崇拜,感觉和入邪教没什么区别。
我很享受与他在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遨游的感觉,有时觉得想把这有限的时间给冰封起来,但实际上我已经做到,便成了这篇文章。我喜爱记述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这就是文字对我的最大吸引力。
那天我们辗转了三个地方:日料店、咖啡厅和中餐馆。我其实是不想与他分开的,只是理性让我不得不停止与他的城市漫游和滔滔不绝的话语。我带他找了布鲁涅斯基45度角仰望红顶的雕像,因为我觉得很少人注意到这个细节。我们始终没有坐成前往美院的t2车,但却看到一辆黑漆漆的幽灵车经过美院广场的路口…
后来我也忘了那天还讲过什么话,因为太多太杂,信息量特别多,甚至只是可以分享的凤毛麟角而已。我叹息相见恨晚,他说见到就是幸运。想要和他讲更多的话,却不得不明日离开这个城市。短暂的快乐会给人带来长时间的满足,在我最近平静到静谧的世界里开出了夜来香。
那天晚上他送我到家门口,我以一种非常克制的方式拥抱了一下他,我觉得这是能做的最合理的行为。如果明日死亡,今日也过得异常开心,这也就够了,若再加上一知己,不枉此生来一遭。
第四次见面是在我出发离开的那天,我送给他一盆马蹄莲,洁白地如同我对他的情谊,可是我却以为是百合花。原本是没有这第四次见面的,在我的剧本里完全不存在,可是他却一脸疲惫地出现。好吧,他改写了本不知名编剧的剧本,也算是个意外的结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