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思录读书笔记154

卷六 家道

6.1

(《河南程氏经说·论语解》)伊川先生曰:弟子之职,力有余则学文。不修其职为学,非为己之学也。

弟子,指家中年幼者。弟子之职,在于事尊长,须学洒扫应对等日常行为必须遵循的礼法规范,重在培养孝悌仁爱,故曰力。文,主要指四书五经等经典著作。前者属小学的范围,后者属于大学的范畴。洒扫应对,在于规范个体行为,故曰修,修身为己。

伊川先生说,小孩子的任务,洒扫应对之余还有精力的话,可以学习圣人遗言。如果洒扫应对都没做好,却热衷于学习经典文章,那不是为了完善自我而学。

《论语·学而篇》: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6.2

(《周易程氏传·师传》伊川先生曰)孟子曰:“事亲若曾子,可也。”未尝以曾子之孝为有余也。盖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也。

《孟子·离娄篇》: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曾子的父亲曾皙喜欢与人分享好东西,经常把剩余的酒肉送人,曾子为了满足父亲的心意,不但把酒肉送人,当父亲询问家里还有没有酒肉时,他总是说还有,不让父亲操心。而曾元不愿送人酒肉,宁愿把酒肉留着,以便下顿再给父亲享用。

曾子之孝亲,在于养志;而曾元之孝亲,无非养口体。前者不但养口体,还养精神,后者只注意到了物质的需求。所以孟子才说,能够做到曾子这样,可以了,潜台词是说,像曾元这般是不合格的。

伊川先生提醒说,孟子曰:“事亲若曾子,可也。”这不是因为曾子总是说“有余”,而是能够满足父亲的心愿,这才是真正的孝。一些事情,如果是您能够做到的,那就应该去做。

可见,孝不是形式,不是表现给父母或别人看的,守身以诚才是事亲之本。孝的本质还在于修身以诚。孝亲有三重境界,即:”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孝经》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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