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跳出法规看法规,不了解具体情况,看到的只是抽象空洞的条文。所以这次特意比对了一下,在完整浏览参阅资料前后,看条例的感受。
在看参阅资料之前,对条例的理解仅仅是校对,很抽象空洞。看完参阅资料,对海绵城市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然后再看条例文本,认识会更深一点,比如,在规划这里,就认识到条例里总规和详规都用“落实”是不合适的,总规应该用“确定”。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指标能否纳入“一书两证”,尤其是许可证?对备案的处罚,查到了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区别,对备案这种程序性要求的处罚,现在很多省份已经纳入免罚清单了。这些都是在看参阅资料之前,没有看到的。
跳出法规看法规,这是个审查法规的基本经验,这一点,我是现在才深刻地感受到。如阚珂所说的,要了解法规背后的事情,然后再来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