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功课里,先生一直在反复强调要致良知,要做这样的人。为什么反复说呢?因为说得少,不被理解,不被践行。
想来遍读诗书的他,从那些文字中了解到天地大道,实则是违背人性的方式,所以他不断讲学,以唤醒大众。
人性中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先生的意思是活出光明的那一面,想来也是一般人都想做的事儿。
大概面对诱惑或者利害关系时,往往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那一面。
比如看见有人落水,会游泳,下河去救也有相当的风险。不会游泳,则更是白白送亖。救人是道义,不救似乎也没有错。如果不会游泳,则下河去救,岂不白白送亖?
记得小时候学的那首歌,《赖宁之歌》,歌颂那个四川因救火牺牲的小英雄赖宁。后来专门提倡救人之心要有,但要注意方式。
比如不会游泳,那救人就是拨打电话,或者找长杆子,或者找会游泳的人来做,而不是自己扑通跳下河。
我不知道我国关于各类英勇救人而伤害自己的英雄们都是怎样照顾的,因为伤及自身身体甚至性命,有些是不可逆的。
比如那个杭州徒手接住坠楼小女孩而让自己多处骨折的英雄妈妈,后面她的治疗和生活费用自己承担,还是被救家属承担,又或者是政府承担。
上述例子中的英雄们,在做出选择时,没有想过这些事儿。作为普通人的我,想想还是难免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
也许是我的私欲很重吧,只是落到日常生活里,那是实实在在要面对的东西啊。
就像那个杭州妈妈,如果因此瘫痪了怎么办?她后半生会怎样?但是不救又是良心过不去,我会觉得是个道德两难的事情。
就像当年读金庸小说里,那个割肉喂鹰的故事。我到底想不明白,究竟怎么才好。为了救兔子,只好割下自己的肉喂鹰。我想可能是一次吧,可是鹰不能只吃一次饭啊,以后呢?次次都割自己的肉吗?
我是不明白。
回到先生的讲学里,按照良知做事,日常小事儿估计还好。重大难以决策的情况下,估计依旧会有人舍生取义。
昨天和羊羊聊天,说到无我这个话题。我们都觉得,得先有自我,才能慢慢去做无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