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跟随刘玮老师学习《伦理学通识》。
经过几节课程的学习,对伦理学的几种流派有了一定的认识。其实,伦理学是探讨道德的哲学,虽然充满了哲学的思辨,但又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挨得很近,所以感觉并不枯燥。
前面学的七种规范伦理学的理论,分别是神圣命令论、利己主义、直觉主义、情感主义、义务论、功利主义和契约论,其实还是比较烧脑的。但这七种理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首要关注的都是一个人应该怎样行动,不管是按照神的要求,还是按照功利最大化的原则,它们都想要指导你如何选择具体行动。
但是,今天学习的最后一个和前面都不一样。它不单单关注怎么做,更关心的是——你是不是按照内心的德性去做的。也就是不光看行动,更看人品和动机。
这就是最后一个流派——德性论。
比如,一个单位为贫困地区捐款,大家都捐了500块。表面上大家的行动完全一样,但是,有的同事捐钱是因为心地善良;有的同事捐钱是因为想给领导留下个好印象;还有的同事看到大家都捐了,不好意思不捐,硬着头皮也跟着捐了500块。
从德性论的角度看,其他理论都太关注行动,忽视了对品格的培养。相反,德性论认为——只有从稳定的道德品格出发做出正确的行动,才是有道德价值的。
德性论强调“稳定的品格”,反对因人因事的“双标”。
当然,我们有时也不理解,人家干好事就干了,动机真的有那么重要?哪怕是一个伪善的小人,只要他做好事,造福别人不就够了吗?
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就会强调品格。比如说,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你肯定是希望他成为一个好人,而不仅仅是做一两件好事。在人际交往中,当你判断一个人不值得结交的时候,下的结论也常常是“这个人人品有问题”,而不是强调哪一件事没做好。
就我个人来说,也比较认可德性论。我认为,一个人只有拥有稳定的人格,才能在大多数情况下做相同的道德选择,这也是行为的惯性。
也就是说,好人坏不哪里去;坏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