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以愉快的心情拉开一天的序幕,高高兴兴到晚。
记得前面我说过余生四件事,好好学跳舞是四件事之一。
晚上高高兴兴去办了健身卡的健身房跳操课(还有舞蹈课),第二节舞蹈课还未开始便有人走到我面前说:“姐姐,你给是会员?”我说:“我是健身房的会员。”她对我说:“你不能来跳舞,这是私教课。”我说:“并没有标识说是私教课,你告诉我标识在哪里?”她说:“我们是签了合同的,只是我们签了合同的跳。”我说:“你把合同拿给我看,何况这是健身房,也轮不到你来同我交涉。”她就去找工作人员,接着就有7、8个人来群起而攻之地告诉我,我不能参加今晚的舞蹈课,我说:“那就请健身房的工作人员来同我说,轮不到你们说。”工作人员来了叫我到教室外面去说,我叫工作人员就在教室里说清楚,工作人员也没说什么,她们又去叫老板,老板都没进教室。我如愿地跳了一节课的舞蹈,其他不让我跳舞的学员们,郁闷地跳了一节课。带着不愉快偷偷往后朝我看
只觉得很无语,其实大家去健身房为了健康,快乐,身心愉悦,增减一两个人做操跳舞并未侵犯到别人的利益。小肚鸡肠,一句话多管闲事多吃屁。
我赢了,吵架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