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今天的主人公“袁枚”前,不知您有没有遭遇过民间借贷?就是俗称的“调调头寸”?
民间借贷
倘若有且您曾是债务人,那么及时还清了吗?有把利息加上或在日后用细水长流回报债权人/直接受益人吗?
那倘若您是债权人/直接受益人,请问见到“回头钱”了吗?当初满脸真诚信誓旦旦立下字据的债务人现如今的经济状况仍然捉襟见肘吗?
我们今天的主人公,松弛的生活家,随园的主人——清代诗人袁枚也曾遇到过民间借贷。
袁枚
他是怎么做的呢?
【据说好友程晋芳生前欠了袁枚五千两银子,始终还不起,程晋芳死后,他前去吊祭,将欠条在灵前一燓了之,后又将程晋芳的遗孤抚养成人。】
读到这里,老实讲我是有点错愕的。
与大诗人的“不差钱”以及宽阔的胸襟相比,我那粗鄙的“小市民”心态已然暴露无遗。这精神境界差的可真不是一丁半点。
大概是受到《新老娘舅》节目浸淫,在我以往的认知观念里,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父债子还也说得过去,哪有一笔勾销的道理?
天经地义
程晋芳他还不起,不代表他的下一代下下一代还不起。当然,把未了的债务留给儿女,应非父母心之所愿。
可是,如果欠了别人的钱,黑不提白不提,假设程晋芳是一个未丧失良知且有羞耻心的债务人——九泉之下叫他如何安心?
也许吧,当某一天,债权人如袁枚般已经富裕到“家财万贯”并且“视金钱如粪土”时,确实可以潇洒一记做到“手撕欠条”……
然而,凡夫俗子要能有这般宰相肚量又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