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的春天,我家的餐桌也被春色占领:细嫩的篱头笋子,黄色的栀子花。如今给这两种菜加上如此动听的形容词,就像给破旧的家具刷上明丽的油漆一般。乍一看,好似这样的“春色”做成菜,一定会让人大快朵颐。然而不是,肉食不够充裕的时代,人们爱肉远胜于爱蔬菜,哪怕那蔬菜的形象是那样水灵,名字是那样富有诗意,而肉在屠夫的砧板上的时候,却是血淋淋,屠刀让人想起战场,“屠”让人想起古代野蛮的“屠城”。
仲春的时候,篱头笋子成了我家餐桌上的“头牌”。天还没有亮,农民就挑着一担担的篱头笋子来到了菜场,黄绿色,像藕一样一节一节的。母亲把不多的几片肉切得极细的丝镶在里面炒,端上桌,大家都睁大眼睛挑那细若发丝的肉吃,都肉丝再也找不到了,篱头笋子才被大家不情愿似的和着米饭卷进一张张嘴里。
暮春时节,农民同样一担担把栀子花带到菜场。不过,进入菜场的时候,栀子花就已经是黄色了,也没有了那沁人心脾的芬芳了。卖菜的和买菜的都不在意它们最初的美丽和香味,没有谁“怜香惜玉”。想必是一种廉价的菜,否则我家餐桌不会天天被它独霸着。母亲把它炒了,躺在菜碗里的样子像干笋。大家把它想象成过年的时候用肉汤浸了许久的干笋,然后夹到嘴里吃了。让想象把它的涩与苦掩盖。其实,大家都喜欢栀子花的原本的模样与气味。学校里,女孩们把雪白的栀子花夹在日记本里,和自己的秘密一起,和自己的诗一起,和自己辛苦抄来的流行歌词一起。许多年后,打开日记本,它的香味依旧在那些青春的文字里流淌。于是,以后的日子里,闻到栀子花香,就会条件反射般地想起从前的暗恋的电影明星。可是泛黄的栀子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好像遭遇不幸的妙龄女子。
三十年后的今天,“春色”照样摆上餐桌。篱头笋子不放肉,清炒上桌,吃饭的人用筷子一根一根把它们夹在碗里,细细品味它的香气,然后品尝它的春天的滋味。想象着篱头笋子的“野”里藏着丰富的维C。家乡地处平原,没有山,小竹子用来做菜园的篱笆,或者一蓬蓬长在翘角飞檐的屋前当点缀。所以,篱头笋子大多应该是取之于篱笆脚下,所以叫“篱头笋子。如今在城里吃着篱头笋子,会仿佛看到一幅田园风格图——一屋,一园,一竹,因此格外觉得唇齿留香。
栀子花现在成为珍馐,已经失去了从前的平民气质。寻常人家的餐桌,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想必是丰衣足食的今天的人更喜欢栀子花白而香的样子,当菜吃,就好像用翡翠做成痰盂一样暴殄天物。高级餐馆,栀子花黄黄的,油亮油亮,躺在精致的瓷盘里,镶以绿油油的香菜——我猜想,它就是这样出现的。
春色曾经将我家那粗陋的餐桌印染成一幅春日图,可是那春天的味道不及肉,不及蛋,不及和动物有关的菜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