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只要没有在行为层面为恶,社会就不应该动用法律武器惩罚他,因为法律惩罚的是我们做了什么事情,而不是我们是什么样的人,那么,你就是觉得有恶心并不是受到法律惩罚的充分条件。
那么有恶心是不是受到法律惩罚的必要条件呢?一个人如果没有恶意,只是行为上造成了过失性杀人,应不应该受到法律惩罚呢?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两档刑罚: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对于是否受到法律层面的惩罚来说,有恶心是不充分以及不必要条件(当然,会有一些量刑方面的考量)。
霸道定义,包山包海:条件不中立,标准不统一
我们要讨论的第三个问题,霸道定义。这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逻辑学问题,而这却是辩论里面常见的诡辩技巧。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奇葩说》第五季,决赛题目叫“我不合群,我要改吗?”正方说:我不合群,我要改。我要改变大环境,我要让内向的人被接受,我要让小众的爱好被尊重,我要让不合群的人不被看不起。
哎,有些自洽,但是你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让我们回归你第一次看到这个辩题的印象。“我不合群,我要改吗?”,我们想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生活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