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今天必须聊聊这桩奇事!老公给老婆打借条,离婚后这钱到底还不还?慕容翠花和西门狗蛋这事儿可太有说道了。两人登记结婚前,翠花名下有23万存款,婚后她陆陆续续把钱转到个人账户使用。后来狗蛋要买轿车,翠花从个人账户转给他13万,狗蛋还出具了借条,车登记在狗蛋名下。谁能想到,5年后他俩协议离婚了,这借条上的钱成了争议焦点。
咱先来说说,老公找老婆借的这笔钱,会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
得注意,翠花转给狗蛋的这13万可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咱都知道,个人财产、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简单讲就是这笔钱有没有对方的份,这笔债对方要不要一起还。
在日常生活里,夫妻之间对财产其实心里都有本账,就算没明说,也清楚哪些钱是谁的。要是夫妻没离婚,感情也不错,一般都会还钱。大多数夫妻下意识觉得婚内找对方借的钱,适用个人债务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就像你跟老婆借钱,却跟她说这不是个人债务,而是夫妻共同债务,老婆肯定觉得你在说胡话,自己借钱给自己还,哪有这种道理?
从感情上讲,老婆这么想没错,毕竟结婚讲感情,家不是法庭。但从法律角度看,这里面可大有问题。从财产认定阶段就开始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后收入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一毕业就结婚,或者结婚几十年的夫妻,虽然钱放在各自银行卡,内部能分清,但法律上基本都算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你以为是用自己的钱借给老公,其实可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公借10万,这10万是共同财产,他本身就有5万份额,相当于自己借自己的钱,最后可能只需还你5万。
更麻烦的是,如果老公借的钱用在了家庭上,那就变成夫妻共同债务。比如给孩子吃喝玩乐、读书培训,或者买房装修、买车供家庭使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么一来,这10万是共同财产,有5万是老公的,债务也是共同的,老婆要还5万,里外一算,老公好像不用还钱了。
所以啊,老公找老婆借钱,离婚后不一定都要还。如果这笔欠款没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就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那怎么避免财产混淆呢?这可是个关键问题。
在这个案例里,翠花婚后把婚前财产转到另一个账户花销,结果导致共同财产混同了。其实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白纸黑字写清楚。可以签个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有了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就按民法典规定处理。要是有协议,夫妻把工资约定成个人财产都没问题。但大家也知道,这种整体财产约定影响大,很多人不敢或者不愿意签。那也可以就每次借款单独签借条,而且这借条不能随便写,一定要明确是用个人财产借给对方用于个人事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写上“2024年12月31日,慕容翠花出借个人财产10万元给西门狗蛋用于个人生活,借款资金来源是慕容翠花的个人财产,该债务是西门狗蛋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就清晰明了。
另外,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收入隔离也很重要,比如婚前银行存款和婚后使用的银行账户分开,也能减少混淆。
总结一下,西门狗蛋离婚时需要偿还向慕容翠花借的款项,这笔借款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为了避免夫妻财产混淆,建议大家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签书面协议约定财产,也可以按上述方法处理借款借条。家人们,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得心里有数,别让财产问题影响了感情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