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总是喜欢看心灵鸡汤,还抄录了不少。
记得有一个写的是一位打工的,在老板那里干了一辈子的活,老了要退休了,跟老板一说,老板听后说,你给我再做最后一件事事,做完了你就可以退休了。老板要求他做一间小木屋,做完了就可以退休了。
可以想象,工人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去做小木屋的,终于完成了,老板过来看了一下说,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于是工人就自责起来了,早知道是给自己的礼物,那就多用一些心,把小屋造得更精致一些。
结尾告诉我们一个答案是,做事要善始善终,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懊悔。
这个鸡汤影响了许多人尽心尽力去把老板干活,直至最后一班岗。
可是我们却忽略了一个事儿,那就是这个小木屋是老板赠于那位工人的,也就是说,老板可以给,也可以不给。主动权在BOSS那儿,也许老板看到那小木屋质量不怎么样,就順手赠给了工人。
并不是所有的老板都给员工一些礼物的。他们可没有这个义务。也就是说最后的解释权在老板那儿,不在工人这边。最终解释权很重要。可是这篇毒鸡汤让我们傻傻的为老板们多付出多少心血和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