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前,我们一家三口住在佳木斯市郊区的一间四十平米的厢房里。虽然房子很小,屋里也没有崭新的家具,但终究算是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立小家,尽管这份自由被逼仄所包围,可它依旧还称得上是一种自由。
然而在我女儿十八个月的那年冬天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这份逼仄的自由落了一层厚厚的雪。
我们所住的村里有一个居民家的柴火垛被人点着了,受害人报了案,市里来了警察开始挨家挨户逐一排查可疑人员。
那年冬天我爱人的工地完工晚,他快过年时才放假回家。家里,就我和女儿两个人。我们家的厢房冬天仅靠一铺炕来取暖,没有暖气。而为了节省木材,减少开支,我们烧炕取暖都是用玉米杆;玉米杆虽然好烧,但是凉的也快,温度持续时间短,往往到了半夜十分屋子里就已经没有热乎气了。为了不冻到孩子,我经常要半夜起来穿上棉袄去外面抱回来一捆玉米杆重新再烧一次炕。倘若躲过了半夜再烧炕的一劫,也免不了要起早把这一劫再补回来。
那天早上孩子被冻醒了,我给她穿好衣服让她在地上玩耍,我去外面抱回来一捆玉米杆蹲在灶坑门口快速地烧着。突然房门被打开了,进屋来两个年轻的警察。我和孩子不约而同地停止了手上的活动,愣在了那里。两名警察一边例行公事的询问了我一些问题,诸如家里几口人,丈夫在哪里工作,年龄身高等等,一边用目光巡视着我们的小家。当两名警察完成工作要走时,其中一个警察回头看了我女儿一眼,小声地说道:“这孩子多遭罪啊!”
他们关上门走了以后,我蹲在灶坑门口一边继续烧着玉米杆,一边泪如泉涌。那一刻,我在警察的嘴里尝到了苦难的滋味……
幸福的感觉时常会因为得到别人的羡慕而加倍了幸福的指数,同时有些艰辛与苦难也是在别人的提醒中得到证实和被扩大面积的。幸福也好,苦难也罢,其实都是短暂的人生过度而已,因为没有持久的幸福,也不存在永远的苦难。
时间如梭,一晃女儿已经成年,变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而我们也早就住上不用再烧玉米杆的厢房了,但是过去的点滴仍在记忆的相册里被经常翻看着。尽管我们现在的生活依旧并不富裕,可是和过去比已经是节节高升了。但凡能超过过去自己的一切事情都是一种进步,超过别人是较量,超过自己才是力量。哪怕这种力量在他人眼里是手无寸铁的,但是这种力量足够强健知足常乐体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