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张蒙发现郎堂的左手始终垂着,藏在桌子底下。
他每看郎堂一眼,郎堂就微笑一下,那笑里似乎藏着某种深意,又像是一种礼貌性的微笑。
张蒙心里发毛,屡屡避开他的视线。
他还注意到,郎堂只吃蚕蛹,别的菜一口不吃。
张蒙不爱吃蚕蛹,想到这种东西生前的模样,他一阵阵的反胃。但李絮爱吃,她毕竟是东北人,对她而言,蚕蛹是家常菜。
郎堂的嘴慢吞吞的咀嚼着,一只只蚕蛹被嚼碎吞下,很快这盘菜就见底了。
李絮又去厨房炒了一盘,郎堂接着吃,一会儿又吃完了。
李絮说:“你可真有口福,蚕蛹很好吃的,可惜你叔叔就吃不惯。”
郎堂摆了摆手,说:“是阿姨做的好。”
就在这一瞬间,他把左手伸了出来。
张蒙定睛一看,这只左手上只长了五根手指!
应该说,张蒙发现的第二件异常和郎堂无关。
是李絮。
他和她相濡以沫整整十年。大学毕业之后,李絮留在当地一家制药企业做会计,张蒙选择当兵。
那是一片苍凉的大草原,到了秋天牧草枯黄,满目疮痍。除了几头痴呆的、无神的羊在啃草根,这里再也没有了生气。
当时张蒙在那儿执勤,给当地的部队看管牧羊,唯一能让他感到自己还活着的事情就是写信。
李絮隔三差五就会给张蒙寄来张府的照片,看着孩子学会走路,学会说话,张蒙总是控制不住眼泪。
他向老乡借信纸和笔回信,然后在周末的时候到镇子里寄出回信。
我们来看看,他是怎么写的:
致李絮。
我在这里过得很好,请放心吧。这里是祖国的脊梁,由东到西绵延千里,前两天我们的部队还在穿棉袄,现在热的恨不得脱层皮。
大草原的风景很好,蓝蓝的天,绿油油的草地,有牧羊,有奶牛,还有老乡隔三差五来送鸡蛋,让人心里发暖。
儿子的照片我看到了,辛苦你了,一个人要把孩子带大。我没有什么能补偿你的,除了下半辈子的时间……希望我们下辈子能再见。
寄信之前,张蒙找到了队长,那是个面色黝黑的铁汉子,在入伍之前是文科生,兴许能替他润色几笔。
队长仔细读了一遍,忽然皱了皱眉头。
张蒙问:“有哪里写的不好吗?”
“你看,这句话写的是“我们下辈子能再见”,太不吉利了。”
张蒙觉得背后有些发冷,这句话似乎是某种预兆。
他重新写了一份,反复检验之后寄了出去。
退伍返乡后,张蒙把这件事告诉了李絮,笑得她前仰后合。
张蒙说:“你笑什么呀”
李絮说:“你啊,明明不会浪漫还要瞎写,丢死人了。”
她说了一个“死”字。
现在,张蒙忽然想起来这件很久远的事情,脑子里就像在过电影,电影里的女主角都是李絮。
有一个片段是这样的:
张蒙洗碗的时候,笨手笨脚的打碎了一个盘子,动静之大把李絮吓了一跳,她立刻按住胸口心有余悸的说:“你吓死我了。”
有一个片段是这样的:
一天晚饭后,李絮挽着张蒙在楼下休闲散步,偶然路过一个象棋摊,两个老人正你来我往的对弈。李絮看着红方的棋局有一会儿,忽然说:“将死他。”
还有一个片段是这样的:
屋子里闹蟑螂,张蒙忙的满头大汗,抄着拖鞋满处转,有一只正巧贴着李絮的鞋面跑过去,把李絮吓得就像通了电,噌一下就跳开很远一段距离,她激动的冲张蒙吼道:“打!打死它,就在那里!”
张蒙有些不安,为什么自己脑海中关于李絮的片段都和“死”分不开呢?
他把目光重新投到了郎堂身上,李絮似乎也和这个黑人有关联。是她想打消自己对郎堂的怀疑,也是她告诉他郎堂有六指,可结果是对方的两只手手指完好。
李絮在骗自己。
这个陪伴了自己多年的女人第一次出现了不正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