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说:好的小说随处都会有好的质感,就像美人,可以从任何一点开始观赏。艺术是一种过程,好的小说,基本都具有可以反复阅读的过程。
老杆儿最终还是被总场教育课退回生产队再锻炼,《孩子王》的故事也随之降下帷幕。
我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作家自己最喜欢的是《孩子王》。
那里面有坚持和希望啊。
在生产队下乡干活了七年的老杆儿,因为是他们之中唯一一个上过高中的知青,很幸运被点名去教书了。
从来没有过教书经验的他忐忑不安迈入教室,面对的是初三的学生,手上有的是一本极脏的课本、一盒五彩的粉笔、一支蘸了墨的钢笔和一本备课本。
让他吃惊的,则是学生们根本没有课本,学生们自己抄老师写在黑板上的课文。
思考再三之后,对这一批不需要读高中考大学的孩子们,老杆儿放弃了按课本教习,而是只教认字和写文。
当然,也许还不够称得上我们现在认为的写文。
就如他对曾经生产队的室友老黑解释的那样:不识字大约是文字盲;读不懂,大约是文化盲。
认字和写文,解决的就是这两个“盲”。
老杆儿的要求其实并不高,从流水账开始,叙述清楚一件事就可以。
他认为,学什么不学什么,有用就行,要不然真应了那句话越多越没用。
其中一个学生叫王福。这是个特别认真执着的孩子,他本子上清晰的记着他认得的三千八百八十八个字,包括他能脱口而出这个数字。
那里面有孩子的骄傲和希冀,是他的收获,更代表他不断追求的目标。
在老杆儿如此简单又反复的练习下,王福按照老师的命题作文要求,写下来他的父亲。在此摘录如下:
我的父亲是世界中力气最大的人。他在队里扛麻袋,别人都比不过他。我的父亲又是世界中吃饭最多的人。家里的饭,都是母亲让他吃饱。这很对,因为父亲要做工,每月拿钱来养活一家人。但是父亲说:“我没有王福力气大。因为王福在识字。”父亲是一个不能讲话的人,但我懂他的意思。队上有人欺负他,我明白。所以我要好好学文化,替他说话。父亲很辛苦,今天他病了,后来慢慢爬起来,还要去干活,不愿失去一天的钱。我要上学,现在还替不了他。早上出的白太阳,父亲在山上走,走进白太阳里去。我想,父亲有力气啦。
王福的父亲王七桶,有个绰号王稀屎。力大、哑巴, 憨厚,最想给孩子能买一本《新华词典》。有这样绰号的汉子,被别人无视、耻笑、欺负是常态。
在王福写他父亲的字里行间,孩子对父亲的感恩、自豪,懂事。
“父亲在山上走走,进白太阳里去”,这个孩子有一双会观察的眼睛,有敏感的捕捉能力,生活里是爱充斥着他的心间。
不按当下常理教学的老杆儿,果然还是被炒了鱿鱼,他并不遗憾。因为,他给孩子们心间种下的,都是希望的种子。
走着走着,我忽然停下,从包里取出那本字典,翻开,一笔一笔地写上“送给王福 来娣”,看一看,又并排写上我的名字,再慢慢地走,不觉轻松起来。
这是文章的结尾,老杆儿接受命运的安排,送出来字典,“不觉轻松起来”。
这个时候,我也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不觉轻松起来。
看来,“三王”系列,看到最后,最终话发现,我最爱的也是《孩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