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做企业经营的人自杀的案例,还有不少是与高利贷有关的。
有一个开发商,很年轻,开发了一个不错的社区,里面有不少连体别墅,物业管理也挺高档。甚至现在很多人也是以住在那个小区为荣。有一段时间,他们投资的物业公司还多次与我们接触,要聘请我们做法律顾问。从他们与律师谈判的步骤、做派,已经事先给我们出示的他们做的相关法律文书来看,他们公司的管理还是挺正规。曾经在一个饭局上碰见过他们老总,挺精神、挺阳光、挺年轻的一个小伙子,当时也就35岁左右的样子,很意气风发的样子。
开发商开发房地产,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他们一般所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一个项目可能持续时间会比较长,无论是与行政机关、与其他方方面面的配合,很错综复杂。任何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开发的项目延迟。而一旦项目延迟,这个项目就面临资金链断裂、开发项目停滞的危险。
我有一个客户,据公司老总说,有人吸引他们来本地投资,政府很支持,答应以较低的价格拍卖一块地给他们。结果最终拍的时候,很多人来竞拍,政府要求这个外来投资者用新价格拍下来,说保证有钱赚,政府还可以提供其他优惠云云。对于这个投资者提出资金不足的问题,有人给他们出主意,让他们暂时借小额贷公司的款项,以比商业银行贷款稍高一些的利率,并答应协调。他们一看,既然利率比银行高不了多少,那就借吧。
但是他们没成想的是,从土地拍卖到进行具体的项目建设,一下子拖了三四年。当时他们的土地拍到了,等他们拿出规划设计方案,去规划部门审批的时候,规划部门不同意他们的规划设计。虽然设计符合总体规划和规划条件,但是规划部门认为他们的设计不好看,不符合当地的风格,太新潮,肯定不好卖。于是乎,就拖拖拖,一直拖到换了规划部门的领导,这个项目才得以继续进行。
原打算的是,拿到土地,投入建设,银行贷款,还清小额贷公司的借款,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建完,还清贷款。因为以前很多人拿到土地办理证件之后抵押贷款,然后携款逃跑,所以土地部门在项目建设到一定程度之前拒绝办理抵押,开发商空有一块土地在那里,拿不到银行贷款。这样,竞买土地的时候,借的小额贷的资金,原以为半年即可以还清,所以对于借款合同中的超期利率提高,再超期除了高利率之外,还要加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约定也没有在意。等到这笔借款到期之后,才知道这小额贷款利率要高出银行利率好几倍!
这时候,再去找当年介绍小额贷的领导去协调的时候,当年的领导已经退休的退休,调走的调走了,他们自己找小额贷,人家就一句话,“这是合同约定,况且根据公司的规定,就得如此处理,没办法。”况且,人家说,原来贷款给你就是考虑了很多因素,照顾了面子,利率开始就比较低。
看到这里,内行可能会看得出来,这里面还有其他问题。小额贷款的放贷范围是有严格限制的,不允许将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但是,在平时的操作中,还是有很多办法可以规避规定的,其实真的没有几个人拿着规定当回事。如果小额贷真的按照规定去做事情,那还能赚到钱么?
当然,如此这般,我的这个客户的的资金被积压了好久好久,最后好不容易开工兴建,结果小额贷又开始起诉查封,其他借款也纷纷起诉,建筑承包商也起诉索要工程款。结果就是,土地被查封,在建工程被查封,开发商无资金继续投入,在各种财产都被查封的情况下,其他投资商不敢进入。想去法院申请重整,法院以没有办理过为由不予受理。——其实不是不予受理,是不受理。如果真的是不予受理,还可以去上级法院走法律程序,这个是真的不受理,找上级法院也没用。竟然还有法院人士提出:“你们是民营企业,你们能破产么?”然后的结果就是,该项目全面停滞,购买房子的业主看到开发商交房无望,经常上访。开发商开始还露面,后来就避而不见了。所有的土地、所有的在建工程、所有的未交付的业主,都晾在那里,何时解决、怎么解决,天知道。
回到前面说的那个年轻有为的开发商,也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银行去法院起诉、建筑商向法院起诉、材料供应商起诉、最后购房人也以交房迟延为由去法院起诉……一时间烽烟四起,土地、在建工程、未销售房屋、车辆、银行账户等,均被法院保全,建设、经营全面停滞。
现在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好像都借了好多款,或者欠了好多债,有一个起诉的,一旦控制不好走漏了消息,各种债权人都会一拥而上,起诉、查封、冻结,本来一个企业在只有一个债权人起诉的情况下,还是差不多能够维持下去的,但是所有的债权人都蜂拥而上的时候,就有些像银行的挤兑了,呼啦啦倒下,也就一两个星期的功夫。
时间不长的某一天,就听说这位年轻有为的开发商,在北京的一幢大楼上,一跃而下,远离了他的公司的风风雨雨、是是非非,远离了这个既风光也无奈的世界,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烂摊子。当地的地方政府组成工作组进驻,介入处理善后事宜,采用各种办法盘活这个项目。
我知道政府的工作组工作了很久。具体做了什么工作不清楚,但是最后那个项目倒是确实有人接手了,究竟是走的破产程序,还是怎么的,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