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强制力避免伤害。
在使用非暴力沟通的过程当中,如果双方的冲突不是很激烈,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有效的沟通。但是如果冲突非常地激烈,一方不愿意交流,或者是正在遭受到危险,那么又该怎样去处理呢?
一般情况下我们会使用惩罚性的强制力,让对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懊悔,并且去改变他们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加强了对方的敌意和抵触心理,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疏远。
非暴力沟通的作者认为,一个人做事情会伤害到自己或他人,是因为他不够成熟。不成熟的时候,他往往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他相信自己有“权利”去惩罚或伤害他人。事实上他并不需要通过惩罚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在他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帮助他。
在冲突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我们要运用强制力来避免伤害,但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出于防卫,而不是为了惩罚对方。所以我们在使用防卫性强制力的时候,也要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和他人的需要上,而不是评价对方及其行为。
武力作为一种暴利手段,有的时候是在不得已的时候才会使用,孙子兵法中讲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所以不到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去动用武力的,即使动用武力也是使双方真正地冷静下来去解决问题。
《道德经》里面讲,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如果刻意的去战胜打败别人反而不美,我们要的是让这别人真正地心悦诚服,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去感受他人的感受,满足他人的需要。
使用强制力避免伤害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们的目的是处于防卫,是想让双方都冷静下来,通过找到双方的需要,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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