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字的新定义
“做学教合一”应集中在一个“做”字上面,这是当然的。因为“做学教合一”的理论,也是集中在“做”之一字。所以必先要把“做”字彻底的说明一番,然后其余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
“做”字有个新而特别的定义,这定义,就是“在劳力上劳心”。单纯的劳力,只是蛮干,不能算“做”;单纯的劳心,只是空想,也不能算“做”。真正的“做”,只是“在劳力上劳心”。
我们“做”一件事,便要想如何可以把这件事做得好?如何运用书本?如何运用别人的经验?如何改造用得着的一切工具?……那末,才使这件事做得好。
同时,还要想到这事和别事的关系,这事和别事的互相影响。我们要从具体想到抽象;从我相想到共相;从片段想到系统。这都是“在劳力上劳心”的功夫,不如此,则既不是“在劳力上劳心”,也便不是真正的“做”了!
“做”与各器官的关系
做事必须用器官。做什么事,用什么器官。耳、目、口、鼻、四肢、百体……都是要活用的。所以有的事,要用耳做;有的事,要用眼做;有的事,要用嘴做;有的事,要用脚做;有的事,要用手做;有的事,要用它们——耳、目、口……一起来分工合做。
中国教育普通的误解,以为是:用嘴讲,便是“教”;用耳听,便是“学”;用手干,便是“做”。这般一来,不但是误解了“做”;也便是误解了“学”和“教”了。
我们主张“做学教”是一件事的三方面:对事说是“做”;对自己的进步或退步说是“学”;对别人的影响说是“教”。做要用手,即学要用手,教要用手;做要用耳,即学要用耳,教要用耳;做要用眼,即学要用眼,教要用眼。做要用什么器官,即学要用什么器官,教要用什么器官。
“做”与一般工具的功用
“做”不但要用身上的器官,并且要用身外的工具。“做学教合一”的主张是:做什么事,便要用什么工具。望远镜、显微镜、锄头、斧头、笔杆、枪杆、书本子……都是工具,物虽死而要用活的工具。
中国目今教育界,还有一个更凶的误解是:一提到教育,就联想到笔杆和书本,以为教育便是读书和写字。除了读书写字以外便不是教育。我们既以“做”为中心,那么,“做”要用锄头,即学要用锄头,教要用锄头;“做”要用斧头,即学要用斧头,教要用斧头;“做”要用书本,即学要用
书本,教要用书本。吃面要用筷子,喝汤要用匙子,这是谁也知道的。倘使有人用筷子喝汤,用匙子吃面,大家定是不约而同的笑他是个大呆子。但是我们教育界现在何尝不是很普遍的犯了这个流行症?!
中国的教员、学生和一般人的见解,实在太迷信于书本了!他们以为书本可以耕田、织布、治国平天下;他们以为要想耕田、织布、治国平天下……等事体,只要读读书,就可以会了!
书本固然是个重要的工具,但书本以外的工具还多着呢!你们试看一般的学校,专重于书本之传授,所以讲书便成为教;读书便成为学;而那用锄头、斧头的……便算是做了。
这是“做学教”分家。他们忘记了书本也是“做”事所用的工具,看不出是和锄头、斧头一样的东西,于是就成了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误解了!
做一件事,要想干得好,须用锄头的便用锄头;须用斧头的便用斧头;须用书本的便用书本;须合用数样、数十样工具的便合用数样、数十样的工具。我们当然不是排斥书本,但决不许书本做狄克推多;更不许书本与“做”脱离关系,而成为所谓“教学”的神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