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对每股收益的思考2
投资者越是看重每股收益,就越有必要注意各种会计因素对其实际可比性的损害。我们已经提到了三种因素:使用特殊扣除——这不会在每股收益中得到反映;由于以往的亏损导致的正常所得税扣除的下降;大量可转换债券或权证带来的稀释作用。
对过去的报告利润有重大影响的第4个因素,就是折旧的方法——主要是“直线”折旧与“加速”折旧的区别。
例1:Trane公司1970年的报告。
该公司的每股收益比1969年增长了近20%(1969年和1970年分别为2.76美元和3.29美元),但是其中一半的增长,来自于重新使用了较古老的直线折旧法——这比前一年使用的加速折旧法对利润所带来的压力更小。(该公司将继续使用加速折旧来进行所得税申报,因此可以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两种折旧法带来的差异。)
另一个因素有时也很重要,这就是研发成本扣除的时间选择:是在成本发生的那一年,还是将其分摊到几年之中去?最后要指出的是,存货估价方法中,存在着先进先出(FIFO)和后进先出(LIFO)的区别。
如果涉及的金额不大,投资者就不应该去关注这些会计变量。
例2:西北工业公司1971年1月公布的另一份财务报表,这是公司对1970年情况的报告。
该公司正准备以特殊扣除的名义,一下子冲销不低于2.64亿美元的金额。其中的2亿美元代表了准备向自己的员工出售铁路附属机构的亏损,其余的为近期购买股票的减记额。这一金额将使得每股普通股稀释前的股价大约损失35美元——这是其当期市价的两倍。
如果交易得以进行,且税法不发生改变,1970年的这笔亏损将使西北工业公司在不支付所得税的情况下,从自己其他的各种权益中获得大约4亿美元的未来利润(在5年之内)。
恰当的计算方法应该是,首先以全部的所得税负债为基础来反映其盈利能力,然后以估算出的盈利能力为基础大致推导出股票的价值。在此价值基础上再增加一定的金额,以代表虽是暂时但却很重要的税收减免给每股股票带来的价值。(这种情况下,同时还必须考虑有可能产生的大规模稀释。实际上,如果权利被行使的话,可转换的优先股和权证将使现有股份增加一倍以上。)
公司会计经常是需要慎重对待的;证券分析会非常复杂;股票估价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是真正可靠的。
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最好的方法或许是,确保自己购买的证券物有所值,并且这样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