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指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理念第一条是“立足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核心素养”这个词在新课标中一再出现。那么什么是“核心素养”呢?
因为不太清楚,我特意百度了一下,百度上是这么解释的:“核心素养,使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跟新课标上的“核心素养是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表述是一样的。所以还是不太清楚,于是断章取义的理解核心素养包括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说实话,当看到这些名词的时候我是一头雾水,我看的是电子稿,只得来回的上下翻页期望能读懂。瞬间觉得我真的太浅陋,这怎么去教学生啊?怪自己领悟力太差。
新课标在第三部分“课程目标”这一部分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即从“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是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也就是说语文课程应重点培育这四个方面的核心素养:
文化自信。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有坚定信心。
语言运用。培养语感,形成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语言运用能力,培育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深厚感情。
思维能力。培养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崇尚真知,勇于探索创新。
审美创造。通过对语言文字和文学作品的感受、理解、欣赏、评价,培养审美能力,涵养高雅情趣。
新课标强调了四大核心素养之间的关系,这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语言运用是基础,其他三个方面的核心素养是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的。
那么在具体教学中如何落地?也许是时候淘汰单向“注入式”教学了,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